检察日报:两年盗窃作案16起 逃亡21年最终落网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0月8日《检察日报》第8版
他平日里游手好闲,为赚钱纠集一伙人辗转多地盗窃农牧民牲畜200余头(只),为逃避刑罚,躲到偏远山区隐姓埋名21载。近日,陈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如今被抓了,我反倒踏实了。”落网后的陈某如是说。陈某是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某村村民,2001年初,刚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二年的他,再度被“兄弟”刘某找上,于是他们伙同10余人开始筹划“赚钱”大计。
2001年3月,陈某一伙人将盗窃目标锁定在农牧家的牲畜身上,为了顺利得手,他们提前踩点,定好逃跑路线,连销赃渠道也提前找好,作案计划十分周密。当月的一个晚上,陈某一伙人驾驶车辆潜入目标地点,偷走一户农牧民家的10余只羊,并按照预定路线迅速逃跑。
眼见盗窃计划实施顺利,陈某一伙愈加胆大妄为,在此后的两年里疯狂作案,足迹遍布内蒙古、辽宁、吉林多地,实施盗窃案16起,盗窃猪、羊、马、牛等牲畜200余头(只),玉米、绿豆等农作物4万余斤,价值15万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通过布控将刘某等人抓获归案。陈某为躲避公安机关抓捕,先后逃到兴安盟、呼伦贝尔市,最后在呼伦贝尔市的一个偏远农村隐姓埋名21年。直到2024年,该村采集村民信息上传某系统时,陈某提供的假身份信息使其露出马脚,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
在审查起诉阶段,科尔沁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遂以涉嫌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陈某自愿认罪认罚。8月,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10/t20241010_66797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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