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纵横 > 正文

检察日报:两年盗窃作案16起 逃亡21年最终落网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0月8日《检察日报》第8版

  

  

  他平日里游手好闲,为赚钱纠集一伙人辗转多地盗窃农牧民牲畜200余头(只),为逃避刑罚,躲到偏远山区隐姓埋名21载。近日,陈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如今被抓了,我反倒踏实了。”落网后的陈某如是说。陈某是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某村村民,2001年初,刚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二年的他,再度被“兄弟”刘某找上,于是他们伙同10余人开始筹划“赚钱”大计。

  2001年3月,陈某一伙人将盗窃目标锁定在农牧家的牲畜身上,为了顺利得手,他们提前踩点,定好逃跑路线,连销赃渠道也提前找好,作案计划十分周密。当月的一个晚上,陈某一伙人驾驶车辆潜入目标地点,偷走一户农牧民家的10余只羊,并按照预定路线迅速逃跑。

  

  眼见盗窃计划实施顺利,陈某一伙愈加胆大妄为,在此后的两年里疯狂作案,足迹遍布内蒙古、辽宁、吉林多地,实施盗窃案16起,盗窃猪、羊、马、牛等牲畜200余头(只),玉米、绿豆等农作物4万余斤,价值15万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通过布控将刘某等人抓获归案。陈某为躲避公安机关抓捕,先后逃到兴安盟、呼伦贝尔市,最后在呼伦贝尔市的一个偏远农村隐姓埋名21年。直到2024年,该村采集村民信息上传某系统时,陈某提供的假身份信息使其露出马脚,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

  在审查起诉阶段,科尔沁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遂以涉嫌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陈某自愿认罪认罚。8月,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10/t20241010_667976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