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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规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22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记者谢希瑶)记者18日从商务部获悉,近日,商务部等五部门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条件、流程管理和回收有关事项,指导各地相关部门规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

  通知对以旧换新的补贴条件作出规范。各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相关企业和门店,应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车型销售价格不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最低成交价格。经查实发现销售单位利用以旧换新政策,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的,各地商务部门应取消补贴资格,责令退还补贴,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作出行政处罚。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以旧换新流程管理。包括向社会公示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门店清单;制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补贴标准和方式,利用信息化平台汇集以旧换新数据信息,形成全流程闭环,按规定进行核销和补贴;鼓励采取支付立减等方式直达消费者,加快对参与经营主体的核销拨付进度,减轻企业负担;加强对销售企业和销售门店的政策解读和培训,指导销售门店张贴通俗易懂的政策补贴示意图。

  在规范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方面,通知提出,各地应及时公布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回收企业名录,按照城市分布确定至少2家回收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回收企业与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生产企业和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建立协作机制,畅通回收价格咨询和交易渠道,便于消费者以旧换新;严禁以旧换新活动回收的电动自行车车架、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流入二手市场和改装黑作坊,严禁骗补行为,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移出以旧换新活动回收企业名录,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就回收环节的存储安全,通知强调,对于以锂离子蓄电池为动力的老旧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应“一日一清”,由回收企业运送至指定地点安全存放,严禁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等场所违规储存。以旧换新活动期间,严防参加活动的销售门店、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运输工具、存放及拆解场所发生火灾事故。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shizhengzhaibao/202410/t20241019_229439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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