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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大方:专项整治追回群众“养老钱”230万元

发布时间:2024-10-22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钟某某等4名村(社区)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群众养老保险费,受到严肃处分……”近日,在毕节市大方县达溪镇群众养老保险集中补缴及返还会议现场,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通报相关情况。

  今年4月以来,大方县纪委监委聚焦基层养老保险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对养老保险资金管理和使用开展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监督,牢牢守护群众“养老钱”。截至9月底,监督发现问题236个,转问题线索24件,立案17件18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30万元。

  县纪委监委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系统梳理2020年以来涉及养老服务领域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案件等情况,聚焦养老保险领域违规审批、代收不缴、死亡冒领、重复领取等突出问题,归类细化形成监督检查任务清单3类12项,确保监督靶向精准。

  具体工作中,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片区协作、“室组地”联动机制,通过专项检查和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自查等方式,对人社、民政、财政等部门养老保险资金缴纳和发放进行全面清查,并统筹各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员对180个村(社区)群众缴纳的养老保险进行核查,着力发现落实养老保险工作责任背后的“风腐”问题。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及时组织力量跟进核查,通过现场反馈、开列问题清单、主动约谈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整改销号。

  顺德街道纪工委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街道石墙社区原副主任刘某某在收取群众养老保险参保金后未及时按规定上缴,导致18名群众养老保险费断缴问题线索,在严肃查处刘某某的同时,举一反三推动整改问题8个。

  此外,县纪委监委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向县人社局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月报告制度》等制度机制。

  (毕节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410/t20241016_85943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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