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多措并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
发布时间:2021-05-28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利通区纪委监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着力发现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全面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不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建立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和协作区统筹办案机制,制定《吴忠市利通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抓联系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动示范作用。同时建立乡镇纪委监督、派驻监督、委机关各室监督力量协作制度,整合监督力量,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
开展以案促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案件查办警示教育作用,建立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必须开展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查摆、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治、一案一回访“五个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以案促改工作机制,在郭家桥乡、板桥乡和利通区人民法院围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活动,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治本作用。组织全区各乡镇、部门84家单位300余名领导干部到利通区“初心馆”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并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力打伞破网》《知法犯法的法院院长--利通区人民法院原院长马龙受贿案警示录》《市政硕鼠的不归路》《甘于被围猎的政法干警》等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坚持建章立制,完善常态化机制。制定《利通区纪委监委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办法(试行)》和信访实名答复制度,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树立良好导向,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三查”工作机制》,倒查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细刨深挖,坚决揪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保护伞”。围绕精准问责制定《利通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追责问责工作办法》《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级分类打击“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工作方案》,运用纪律法规制度尺子,准确定性量纪,精准执纪问责。围绕增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沟通协调,制定《利通区监察委员会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办理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利通区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暂行办法》,主动介入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做到涉黑涉恶案件侦办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聚焦强化办案力度和办案力量,建立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和协作区统筹办案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利通区纪委监委陶艳红妥凤琴)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5/t20210523_390748.html
- >>上一篇: 灵武:“五个集中”助力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 >>下一篇: 自治区纪委监委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加强日常监督 强化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