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强化监督 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发布时间:2024-10-22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前不久,荔浦市双江镇永福村原党支部书记陆某及相关村干部未经“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私自发展村集体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果园管护工作交由不具备专业种植技术和大规模种植经验的村干部负责,管护不到位,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最终,该市纪委监委对相关村干部立案查处2人,诫勉处理1人。
今年以来,荔浦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定位,通过强化片区协作、推动责任落实、拓宽监督渠道等方式举措,推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基层失去监督,再小的权力也容易“跑偏”“越轨”。该市纪委监委构建市、乡(镇)、村三级联动监督机制,按照地域相近、统筹方便、片区联动的原则,由该市13个乡镇纪委牵头组织144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四议两公开”决策过程、惠民惠农项目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小微权力”重点事项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并通过常态化上门走访收集民情,全面监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今年以来,共监督检查30余次,发现并推动问题15个。
前段时间,该市纪委监委在对该市乡村振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时,发现部分村委因个别村委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在民政救助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导致出现低保人员在服刑期间仍违规领取低保金等问题。对此,该市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相关村委干部共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诫勉1人,以严肃问责推动村委干部规范履行职责。
村级小微权力看似微小,却连着民生。该市纪委监委紧盯在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三资管理、征地补偿等工作中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并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相关负责人等方式,督促村党组织认真整改,让“小权力”真正服务好“大民生”。今年以来,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约谈主要负责人13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
此外,为破解基层公权力监督对象多、事项广,监督难以精准的难题,该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清廉荔浦建设智慧大数据”平台,紧盯村务运行的“人、财、事”重点,梳理群众关心的集体“三资”、惠农资金、工程项目等“小微权力”事项并开设对应功能板块,重点推进村级补助发放、村集体分红、村集体项目拨付款等小微权力事项资金使用密集领域的监督。定期汇总问题数据,及时反馈并督促乡镇纪委开展逐一排查,深挖村级“小微权力”方面违纪违法问题,跟踪督导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5个。(荔浦市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1016/gxjjw670f88d9-1939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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