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区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专题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10-22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为全面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近日,驻区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组织学习研讨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领导干部轮流专题讲解、组内人员交流研讨等形式对《办法》条款进行分段式学习,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
会议要求,组内人员在问题线索处理工作中要认真把握“常态”“大多数”“少数”和“极少数”的深刻内涵,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促进执纪执法融会贯通。要担当作为、永挑重担,始终坚持严的基调、靶向施治,聚焦监督执纪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作用。(驻区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 群措/责任编辑 毛婧)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pzjd/113449.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驻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散乱污”问题有效治理
- >>下一篇: 驻西藏交发纪检监察组:“一册在手”筑牢廉洁“内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