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深化整治“四风”顽瘴痼疾
发布时间:2021-05-28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陈孝辉
4月22日晚,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新街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在镇便民服务中心会议室观看2021年咸宁电视问政节目——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说“不”。
此次电视问政围绕《“马路劳务市场”整治岂能搞形式?》《报废机动车回收乱象为何没人管》两个话题展开,揭露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不力等问题。咸宁市各单位党员干部集中收看,举一反三接受教育。
今年以来,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整治“四风”顽瘴痼疾,把严厉惩处与公开曝光、严肃教育与严格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防止隐形变异、防止疲劳厌战,持续擦亮作风建设亮丽名片。
督促党组织切实担起主体责任
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必须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纠治“四风”能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关键在于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
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重中之重,对不正之风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强化“一案双查”,既查清直接责任人责任,又倒追相关领导责任。
4月30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石首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向阳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9年1月,石首市民政局以乡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名义,虚开租车费套取公款4.05万元,用于给该单位职工违规发放交通补贴和电话补助。陈向阳对该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并且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同样是“五一”前夕,宜昌市纪委监委发出通报:枝江市公安局城管警务大队大队长陈春来、枝江市水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苏元勇因私车公养问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经查,2017年至2019年期间,枝江市原水政监察大队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长期用公务用车加油卡给单位干部职工私车加油,时任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春来、副大队长苏元勇负直接责任,应予追责。据悉,宜昌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抓好“四风”问题查处和专项治理等工作,更加有力有效推进作风建设。
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牵住“牛鼻子”,就抓住了关键,抓住了要害。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因势利导、借势而为,针对“四风”易发多发的现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结合起来,自上而下集中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建章立制压茬推进,监督、整改、治理统筹衔接,推动整治“四风”主体责任的落实,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故态复萌。
对突出问题露头就打
“推进‘四风’顽瘴痼疾的整治,必须要见人、见事、见案件,把握好政策导向,实现严肃惩戒极少数,震慑教育大多数的目的。”湖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治理,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是今年湖北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重点。对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湖北持续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
4月29日,十堰市公开通报了郧西县观音镇党委委员金峪虢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郧西县城关镇、香口乡、土门镇多地存在秸秆焚烧现象,2020年6月、10月被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两次巡查发现并全省通报,观音镇被实施环境保护“一票否决”预警。金峪虢身为观音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对本镇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不力、失职失责,郧西县纪委监委给予金峪虢政务警告处分。
为强化整治“四风”的震慑力,湖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典型案例通报贯穿全年重要节假日,借助新闻媒体扩大教育辐射面,同时,用好公开栏增强教育可及性。
黄冈市将正风肃纪反腐公开栏覆盖到全市10个县市区4327个村(社区),第一时间公开通报相关信息,放大正风肃纪反腐震慑效应。
“我诚恳接受组织处理,一定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在今后工作中做好本职工作。”3月1日,一场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在咸宁市咸宁高中举行,处分对象沈某在会上反省表态,现场50余名党员干部受到警醒。
为有效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抵制“四风”的免疫力,湖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会议形式向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或单位宣布处分决定,最大程度在案发单位发挥教育作用,为严防 “四风”反弹回潮敲响警示钟。
今年以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1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全省查处享乐奢靡问题585个、处理77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63人。
建立完善制度精准施治
解决好“四风”问题,既要对准焦距、睁大眼睛,让隐形变异的违规违纪问题浮出水面、无处遁形,也要找准穴位、精准施治,通过建立完善制度来堵塞体制机制上的漏洞。
为用好反“四风”的“千里眼”,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启“智慧监督+人民监督”的形式,综合运用税务发票查验平台、公车“天眼”系统等信息化手段,迅速、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查处。
今年2月,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习文洪,办公室主任吕卫因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经查,2018年至2019年期间,长阳县人民法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接待,先后在公务接待中18次违规提供白酒、7次无公函接待。长阳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信息化手段发现该问题线索后,迅速进行了查处。
湖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通过网络、电话、微信客户端、信访举报“四位一体”畅通监督渠道,全面推行“四风”随手拍,鼓励探索有奖举报制度,搭建作风建设评议载体,增强人民群众开展作风监督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去年以来,武汉市纪委监委开展“双评议”活动,评议“十优满意单位”和“十差不满意单位”,对投诉和不满意评价背后的作风问题问责256人,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
针对查处的屡纠屡发问题,湖北注重从制度层面找原因,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填补制度盲区、消除模糊地带。
省纪委监委督促相关省直部门以省“两办”名义印发《关于促进文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意见》,同时结合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差旅、公务用车等规定,确保相关制度规定立得住、行得通、做得到。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89-151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