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 > 正文

“网红”博主自导自演交通事故

发布时间:2024-10-23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驾驶红色杜卡迪摩托车在外滩风驰电掣,回家在新买的滨江大平层上俯瞰江景……这个看似风光的短视频“网红”博主,实际上是一名诈骗犯。

  3年来,黄某“专攻”劳斯莱斯、宾利、保时捷、埃尔法等豪车“碰瓷”,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40余万元。近日,经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6万元。

  原来,黄某曾因犯抢劫罪、聚众斗殴罪被法院判处刑罚,服刑结束后,黄某就与父亲生活在一起。考取驾照后,黄某开起了父亲的汽车,还购入一辆摩托车,在某短视频平台做起摩托车“网红”。其间,黄某的父亲发现,黄某驾驶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非常多,虽心生怀疑,但因忙于自己的生意,黄某父亲并未多问。

  2021年的一天,于先生开着公司的丰田埃尔法车在路上行驶,他通过后视镜看到左后侧黄某的车辆行驶缓慢且与自己有一段距离,便准备向左侧变道。然而,令于先生没想到的是,就在这时,黄某的车忽然加速冲上来,与自己的车发生了碰撞,造成于先生的车左后侧损坏,黄某的车辆右前角损坏。

  发生事故后,黄某态度十分嚣张,“你变道未让直行,肯定得负全责,你不认可也没关系,我可以陪你耗着。”交警到达现场时,黄某一口咬定是因为于先生不当变道才导致车祸发生。因着急回公司工作,虽然明知黄某是故意撞上自己的车,但于先生还是自认倒霉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而后通过保险公司向黄某进行了理赔。

  通过类似的“碰瓷”手法,2020年3月至2022年8月间,黄某驾驶小型轿车、摩托车在上海多处道路故意撞击其他车辆,造成对方车辆因变道、转向或逆向引发事故的假象21次,被害人无奈之下只得承担责任,并通过保险公司向黄某理赔。

  2022年8月,黄某再次制造了一起摩托车交通事故。但保险公司在按流程进行理赔时却发现,黄某此前已因发生事故被多次理赔,次数明显超过合理范畴,于是拒绝理赔。为了拿到赔偿款,黄某向法院起诉了对方司机。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时发现,黄某因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公司理赔的次数过多,存在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嫌疑,遂向公安机关移送了相关线索。

  2023年6月,黄某被长宁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据黄某交代,在汽车事故中,他会预先想好哪个部位需要更换零件,先下好订单后,再有针对性地发生事故;在摩托车事故中,黄某也会提前换装事故中要损坏的零件,拆除防摔装置,购买准备用于定损的手机、头盔等物品,一切就绪后再驾车外出寻找机会制造交通事故,并找借口让对方自认或交警认定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截至案发,黄某通过这样的方式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共40余万元。

  今年5月,长宁区检察院以黄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10/t20241022_166969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