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问题合同 护好村集体经济"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4-10-29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经过对接协商,目前已清理了11份租期过长合同,并按要求重签规范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连日来,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正全力开展村级经济合同清理整治行动,经过连续排查清理,当地清“旧”换“新”,收获颇丰。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今年以来,宁波市海曙区纪委监委将村级“三资”管理工作作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村、镇、区“三级联动”核查机制,以村级合同为突破点,重点对全区以村集体名义签订,正在履行和已签订尚未履行的涉村集体“三资”经济类合同中存在的主体不符、内容违规、程序违法、条款不明、期限超长、显失公平以及群众有信访反映等6类问题合同开展专项督查清理工作,切实推动基层权力末梢治理。
“村里不用一下子支付几十万的作价费,这些钱可以用在新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上面。”说到村里最近的一份合同整治工作,鄞江镇梅园村党支部书记胡红军笑意盈盈。
此前,梅园村签订了两份时长22年的杨梅山承包合同,由于当时的条款条目不完善,对承包期满后附属物的处置不够明晰,以致2022年两份合同到期前,鄞江镇及梅园村多次与承租方协商,承租方始终不予配合续签承包合同或者转结资产,双方一度陷入僵持状态。
以此次专项督查清理为契机,鄞江镇按照“主体清晰、程序合法、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执行有序、监管严格”的处置要求,多次牵头组织商议谈判,最终以时间换空间的思路,推动梅园村与承包户达成一致意见,妥善处理解决了这两份问题合同到期未续签以及杨梅树、构筑物到期后的所有权等问题。
和梅园村一样,这样的问题合同清理在全区176个农村经济合作社同步推进中。据统计,通过对全区7945个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工程合同、投资合同开展梳理甄别,共计排查出问题合同279个。按照长期合同、低价合同“提收入、定归属、规流程”的整改工作原则,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96个,其中重新约定相关条款137个,催收款项58个,1个已进入司法程序。此外,海曙区纪委监委还从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着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海曙区村级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基本要求、管理流程,制作各类经济合同标准模版,确保基层权力运行依法合规有边界。
“加强村级合同管理,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高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效益的重要环节。”海曙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为抓手,达到合同规范、“家底”明晰、群众满意的效果。
(宁波市海曙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410/t20241017_229361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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