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立行立改追回"失踪"电费
发布时间:2024-10-29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多亏巡察组帮着把电费追回来,这下我们放心了!”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诸暨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枫桥镇永安社区五金店店主老宣真诚表达感谢。
事情还要从今年8月说起。当时,诸暨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枫桥镇16个村社开展巡察,进驻永安社区后,一位居民的话让工作人员上了心:“据说永安家苑商铺电费收不起来,社区垫进去不少。”
社区为何要垫付商铺电费?是否存在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情况?带着疑问,组员兵分两路,一路继续在社区深入了解,另一路则直奔永安家苑小区实地走访。
到现场一搭话,商户们却有些不耐烦:“怎么又来问?我们从没欠过电费!”有几家还特地拿出电费收据来佐证。巡察组同志认真查看手工开具的收据,注意到收款人一栏,签字都是“黄某某”。
据商户反映,黄某某是小区电工,收完电费不知道交到哪里去了,之前社区和派出所也来问这事,好几次被顾客撞见。“这样我们也很难受,巡察组能不能把电费下落查清楚,还大家一个‘清白’?”
回到社区,两组人员把了解到的情况一汇总,勾勒出了整体脉络:2022年9月底,小区原物业公司服务到期不再续聘,经枫桥镇党委研究,由永安社区暂时代管物业,待业委会成立后按程序由新物业公司接手。由于永安家苑是水库移民安置小区,按照相关安置政策,其公共部位物业管理费用由枫桥镇政府承担。代管期间,镇政府按月将这笔经费拨付给永安社区,居民所说的“垫付”电费就是从中开支,这一做法并无不妥。而另一方面,原物业撤出后,电工黄某某在小区服务至2024年5月离职,在此期间,他共向商户收缴预充值电费15.59万元,这笔款项一直未上缴,社区两委干部也未积极追缴。
社区干部表示,事情的前因后果他们是了解的,此前去找商户只为核实缴费情况,并非催讨。今年以来,社区也数次联系黄某某,甚至请了派出所出面协调,对方承认将电费私自用于生活开支,但推说经济困难,一直不愿退钱。
当被问及为何迟迟不对黄某某采取更强硬措施时,社区负责人犹豫地说道:“他收的电费实际属于小区物业收入,即使没到位也不会造成断电,对我们的工作并没有什么影响……”
“商户有怨言,物业少收入,居民损利益,这些难道不是对工作的影响?”组长的反问,让对方哑口无言。
巡察组随即将发现问题向枫桥镇党委通报,要求立行立改。镇党委高度重视,对照巡察整改要求,迅速联合公安力量对黄某某予以处置。不到半个月,电费便全额追回。目前,公安机关对黄某某取保候审,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永安社区两委未积极履职问题由枫桥镇纪委监察办调查处理,镇党委还督促社区完善相关费用收缴规则,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巡中推动立行立改、边巡边查,既有助于提升巡察权威性、公信力,也能激发干部群众参与巡察监督的积极性。”诸暨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为加大边巡边查力度,市委巡察办积极协助巡察组研判重要问题及线索处置情况,督促指导各镇乡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查快办巡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市委巡察已推动立行立改151件,向纪检监察机关边巡边移问题线索23件,对事实基本清楚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优先处置,形成震慑效应。
(诸暨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410/t20241017_2293915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巡察点亮信号灯 护航群众安全行
- >>下一篇: 永康:巡察助力"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