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及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10-29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及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动员会前,巡视组组长沙奇志主持召开与省委军民融合办副主任陈剑、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党委书记余嗣元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省委书记梁言顺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视工作有关安排。动员会上,宣讲解读了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沙奇志作了动员讲话,陈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余嗣元作表态发言。
巡视组副组长张赟及有关同志,省委军民融合办及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出席会议;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沙奇志强调,省直单位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在全省贯彻落实的领导机关。教育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之基,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高校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居于特殊重要地位。对省委军民融合办及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党委开展巡视,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促进政治机关建设和高校党的建设,推动坚守职责使命、履行主责主业,把严的基调一贯到底、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共同完成好省委交给的巡视任务,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沙奇志指出,巡视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省委巡视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和党的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视要求,以“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为根本指向,围绕“七个聚焦”,锚定实现“六个新提升”、做到“六个当先锋”的目标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紧盯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着力查找和纠正被巡视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中的政治偏差,充分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检查落实巡视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陈剑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二是严守纪律规矩,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客观真实反映问题,支持配合完成巡视任务。三是强化巡视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清单式闭环推进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余嗣元表示,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上来。二是扛牢政治责任,坚持同题共答,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实事求是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把巡视成果转化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省委第一巡视组将在省委军民融合办及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工作2个月左右。
巡视省委军民融合办期间设举报电话:0551-65538107;手机:19556521501(只接收短信);邮政信箱:安徽省合肥市A148号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安徽纪检监察网(ah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省委第一巡视组信箱。同时,在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63号省委军民融合办大院门口南侧、武汉路230号天鹅湖大酒店·承悦滨湖酒店一楼大厅入口分别设置联系信箱。
巡视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党委期间设举报电话:0551-65538107;手机:19556521501(只接收短信);邮政信箱:安徽省合肥市A148号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安徽纪检监察网(ah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省委第一巡视组信箱。同时,在六安市金安区梅山南路56号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秉心楼一楼东侧门口、裕安区解放南路和佛子岭路交口安徽建工新时代大酒店门口西侧门柱分别设置联系信箱。
巡视组受理信访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16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省委军民融合办及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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