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吏故事 | 陈继昌:“三元及第” 勤廉为民
发布时间:2024-10-29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他是广西两位“三元及第”者之一,也是中国科举史上最后一名“三元及第”状元。他重农宣教、清正廉洁、振兴实业、教民耕织、深得民心。他就是老百姓心中的父母官——陈继昌。
陈继昌(公元1791—1849年),原名守叡,字哲臣,号莲史,清代广西临桂(今广西桂林市临桂区四塘乡横山村)人。他先后出任云南主考学正、直隶(今河北)保定知府、山东兖州知府等地方官,后又任通永河道巡察使、江西按察使、山西布政使、直隶布政使、甘肃布政使、江宁布政使(从二品)等职。他为官忠心耿耿、政绩突出,受到道光帝嘉勉。
抱病应殿试 连中“三元”
何谓“三元及第”?科举制度有“三元及第”的说法,人们将乡试第一称解元,会试第一称会元,殿试第一称状元,三试连连夺魁高中榜首称“三元及第”。
陈继昌自幼聪颖过人,刻苦攻读诗书,少年时代就能吟诗作画、为村里乡民书写对联、文书。清嘉庆十八年(公元1813年)乡试第一,中解元。二十五年参加会试,中会元。进京参加殿试途中,他一路照顾生病的同学。到京后,他自己也因劳累过度加上水土不服病倒了,大家都劝他回老家治病休养,来年再考,可他却克服了常人忍受不了的困难参加了殿试,结果考了第一名,连中“三元”。
兢兢业业 爱民如子
陈继昌走上仕途后曾任江西按察使,山西、直隶、甘肃、江宁布政使和江苏巡抚等职。每到一个地方他都秉承祖训,关心民生疾苦,力求为百姓做实事、做好事。
道光十五年(公元1835年),陈继昌升任江西按察使,到任之后,他马上深入民间调查。此时的江西已连续3年遭受水灾、旱灾、蝗灾,民不聊生,满目疮痍。
面对此情此景,陈继昌马上借调赈灾粮米到灾情严重的地区,同时命令所辖各地官员,组织民力,兴修水利,以防水涝,加修堤堰抗旱。陈继昌到安仁、贵溪去视察,发现当地塘堰残毁,便严厉斥责当地官员,令其马上修筑塘堰。陈继昌不仅对下属严格要求,还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他立下家规:在灾情严重时,家中每日只煮食一锅稀粥,节省下来的银钱全部用于救济百姓。
当时应对蝗灾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和措施,这让陈继昌寝食难安,四处找寻解决方案。一天,他发现抚州金溪县的农民用竹扒在地上勾扒扫虫,藏着的蝗蛹很轻易地就扫了出来,方便快捷。此举既可扫蝗捉蛹,又可以将蝗蛹作为食物充饥,真是一举两得。陈继昌大喜,命令治下各县纷纷效法。经此方法,蝗灾果然得到了有效缓解。当年他到任时的“蝗孽迹连三岁潦,鸿喙声彻万家贫”得到了很大改观,蝗灾基本上消除了。水旱灾害因为事先做了防灾准备,也大大得到了遏制。
百姓们发自内心感谢这位给他们带来安定幸福生活的父母官,道光皇帝嘉奖他为“循吏”,所谓的“循吏”也就是能够关心百姓,为百姓着想的好官。
为官清廉 两袖清风
陈继昌历任多省布政使、巡抚等职,尽管品位不高,但都握有实权,管钱管财管人。但他一生清白做官,老实做人,每到一地,他都明文规定地方官员和老百姓不准给他送钱送礼送物,违者予以问责或重罚,在江苏他就惩治了数名行贿官员,狠刹官场不正之风。陈继昌喜欢喝酒,但从不用公款吃喝。下乡巡视时,他自带一壶家乡临桂自产的米酒,外加桂林豆腐乳,以腐乳送酒当餐。
清嘉庆二十一年(公元1816年),陈继昌家中失火,房屋被烧毁,但他无钱重建,可见何其清廉。陈继昌虽然不富裕,但他每年春节都会领着家人挑一担饭菜上街,将食物分给流落街头的穷苦人。后来,此举成为陈家的规矩,逢年过节都会帮助穷人,年年如此。他的清廉家风受到世人称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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