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邹汾生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邹汾生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邹汾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10/t20241024_6697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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