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舆情 > 正文

河北大厂:在校生吃上放心餐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吴泽英)“孩子在学校就餐安全有保障,我们放心了”近日,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检察院(下称“大厂县检察院”)检察官针对办理的一起校园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时,听到一位家长这样表示。

  今年6月,大厂县检察院在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专项监督活动中,通过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发现一起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线索。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走访,进一步核实案源线索,发现部分校园食堂供货商备案里缺少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进货货品未按规定留样等,该院遂进行公益诉讼立案。

  6月5日,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该院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大监督力度,督促供餐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食品安全意识,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和交叉互查工作。同时,有关部门积极完善管理举措,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安全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

  8月5日,有关部门书面回复称,共检查学校85家次,发现食品安全问题40个,此前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检查3次,发现各类食品安全隐患5个,已通知涉事学校限期完成整改;此外,对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学校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

  近日,大厂县检察院、县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对该县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发现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0/t20241029_67022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