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宁与她的“检·爱”宣讲团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人物名片
姓名郑晓宁
单位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
职务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
关键词普法宣讲
今年9月初,郑晓宁再次走进当地陈仓中学,站上讲台,用生动鲜活的语言向300余名学生普法宣讲。
四年前,郑晓宁刚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时,就坚持办案与普法并重的理念。办案中,郑晓宁注重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训诫和法治宣教,针对监护人监护缺失或方式不当问题,制发个性化的督促监护令,引导督促他们全面履行监护职责,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责任。办案后,她还结合鲜活的案例,向学校师生宣讲相关法律知识。
“我很喜欢给孩子们上法治课,当我站在讲台上,一种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就会油然而生。”每当收到学校讲授法治课的邀请时,郑晓宁都会安排好时间,提前备好课。
郑晓宁积极协调该院业务能力强的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赛讲方式选出12名优秀青年干警,组成陈仓区检察院“检·爱”法治宣讲团。宣讲团还将普法视频制成光盘,送给辖区的每一所学校。
“学生时代我就曾有当老师的理想,现在的工作岗位正好将个人喜好和工作结合起来,这让我工作起来更有动力了。”郑晓宁笑着说。
(记者郝雪 通讯员杜永清)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xjym/202410/t20241025_6698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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