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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步走”实现党建与业务“双轮驱动”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广东省潮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余键平

  人民检察院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相统一。为实现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广东省潮州市检察院以“五步走”的方式,以党建带动业务开展、以业务检验党建成效,实现党建与业务的“双轮驱动”。

  注重理念引领,提高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思想认识。班子成员带头,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理论武装,深化对党建与业务融合重要性的认识。科学开展政治轮训,将党建理论作为“必修课”,把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学深学透。注重建立“渗透式”学习机制,以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办案等别开生面的活动,激发青年干部在工作一线运用党建的科学理论推进工作开展。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实务模拟、案例分享等形式增强培训针对性,提升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能力水平,努力从思想认识、能力素质层面解决为什么融、融什么、怎么融的问题。

  完善制度机制,夯实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基础支撑。注重围绕空白缺位紧抓建章立制,坚持以用为本,朝着“党建与业务融合推进到哪一步,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一步”的方向不断努力,加快出台制度规范,逐渐形成环环紧扣、功能互补、相互作用的制度矩阵。注重围绕既有制度抓落实,强化内部监督,强化党建制度之间、党建制度与检察业务管理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对党建和业务工作同总结、同述职、同考核,倒逼相关责任人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以实现互融互促。

  强化组织建设,激活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内生动力。只有将“党旗插在业务一线”,才能从根本上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提高检察业务整体质效。结合支部换届工作重塑、优化组织架构,尽可能以内设部门为单位设立党支部,将组织功能的发挥作为激发党建与业务融合效用的最大增量。在人员配备方面,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骨干选配为支部委员,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各业务部门在办案一线设立临时党支部,在关键环节、重要阶段进行集中攻坚,使党建要求在一线办案中压牢压实,融入监督办案全过程、各环节。

  谋划专项推动,提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聚合效应。专项活动能在一定时间内较快解决党建与业务融合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打好理念、制度、组织基础的前提下,连续两年组织开展“新时代司法理念大学习、大实践、大转化”等专项活动,部署整体性融合措施35项,将过去零散的融合实践上升到系统集成层面;打造“潮涌检帆”党员活动室,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第一批党建工作示范阵地;业务工作整体朝着更加全面、更加协调的方向发展,大部分业务质效向“保中争优”迈进。

  拓宽融合之路,巩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工作成效。打造融合品牌,对党建与业务融合形成深层次的辐射作用。融合品牌尽可能突出检察特色、本地区文化元素;尽可能展现部门融合的思路与特色,探索更加可触可感的支撑点;紧贴一线需求,抓选题、创特色、育亮点、解难题。推动业务发展,办案团队在办案一线设立临时党支部,把落实重大任务、解决疑难问题作为体现支部组织能力的试金石,取得良好实效,如我院职务犯罪办案团队获评广东省职务犯罪检察业务优秀办案团队;以党组织作为对外交流互动的重要单元,持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实现联动发力、多元共治的格局。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10/t20241025_6698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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