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镇平:检察综合履职推动多部门协作强化非遗保护
发布时间:2024-10-29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玉雕经营户迎来销售黄金周
河南镇平:检察综合履职推动多部门协作强化非遗保护
镇平县检察院检察官回访石佛寺镇苏寨村某玉器店。
“这个黄金周确实含金量高,我们的销售额是去年的十几倍。”10月9日,面对回访的河南省镇平县检察院检察官,镇平县石佛寺镇苏寨村某玉器店店主苏某高兴得合不拢嘴,他指着门口悬挂的“镇平县第一批县级非遗工坊”牌子告诉检察官,“这个销售成绩一大半得归功于它。”
2024年初,镇平县检察院办理了宋某等人诈骗案。宋某等人通过网络直播,以机制玉器冒充手工玉器进行销售,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镇平玉雕”的良好声誉。2024年9月,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镇平玉雕是一种民间手工玉石雕刻技艺,有深厚的历史渊源、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和独特的工艺传承,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镇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弘博介绍说,镇平是我国最大的玉雕产品加工销售集散地,但随着玉雕市场的快速膨胀与工业化进程,一些商家为牟取暴利采取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不法手段,严重破坏了“玉雕之乡”“中华玉都”的品牌声誉,影响镇平玉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2024年3月,镇平县检察院经过深入调研,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非遗传承人共同召开非遗传承检察公益保护座谈会,针对“镇平玉雕”面临的利用现代数字技术批量生产仿制品,域外商家假借“镇平玉雕”之名通过网络直播销售,盗用非遗传承人肖像和工艺进行玉器销售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大家一致认为,镇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存在怠于履职情况。4月,镇平县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该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局承担起非遗保护主体责任,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维护镇平玉雕的良好形象。
收到检察建议后,镇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推动镇平县成立非遗保护协会,建立非遗教学资源库,在全县中小学开设特色研学课程,联合镇平县委宣传部、镇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乡村振兴局将5处玉雕工坊认定为“镇平县第一批县级非遗工坊”,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传承。
为构建“镇平玉雕”长效监督保护体系,5月,镇平县检察院制定《服务保障玉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保障玉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等工作机制,与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签《关于协同保护非遗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该院还联合镇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制定《国家级非遗“镇平玉雕”传承创新公益保护基地三方工作方案》,为“镇平玉雕”设立专门的传承创新公益保护基地。
“检察机关在非遗保护方面开展综合履职,一方面有利于精准打击侵犯文化遗产类违法犯罪行为,全方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另一方面便于为玉石加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涉法问题,提升镇平玉雕影响力,推动玉雕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镇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春源表示。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赵新)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0/t20241023_6695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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