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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检察院“三大平台” 推进党建联建联创

发布时间:2024-10-29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党建联建联创凝聚合力、链接资源作用,着力搭建组织共建、活动联办、资源共享“三大平台”,推动检察党建全面融入检察业务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搭建组织共建平台,打通“联”的链路。发挥党建共建统一思想、畅通联络、协调便利的优势,广泛推进多种形式结对共建,有效打通检察机关与其他单位的链接。紧扣各党支部业务属性和工作重点,积极推动全院党支部与其他基层党组织建立结对共建关系。针对长江保护工作涉及职能部门多、需要区域联动多等情况,牵头与水务部门、市长江生态保护发展有限公司成立“生态长江”党建联盟,与江面毗邻的如皋、靖江检察机关建立“长江大保护”检察协作共建机制。融入张家港市“小区域、大党建”模式,发挥区域联合党委牵头单位作用,将检察服务有机嵌入共建区域,增强检察机关与基层的链接。

  搭建活动联办平台,丰富“建”的内涵。依托组织共建阵地,联合开展学习教育、志愿服务等活动,促进互学互鉴、互促互进。携手联建单位打造区域沉浸式主题党课,组建“知行”党建志愿服务队,与联建单位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乡村环境整治、基层社会治理、矛盾化解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邀请联建单位党员在公开听证、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等活动中参与监督,以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提升联建单位纪律作风建设水平。

  搭建资源共享平台,提升“创”的质效。以党建联建共建架桥,促进单位之间跨领域、跨行业的资源、人才的多元叠加和融合创新。将检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转化为共建单位的党建项目,发动共建单位根据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进。实行联建党组织之间跨部门学习身边先进、跨单位导师结对、年轻干部跟班锻炼,实现专业互补、人才互促、先进共学。构建党建带群团建设的大党建工作格局,将各单位群团组织纳入党建联建范围。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yaowen/202410/t20241024_16704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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