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引领 聚焦实践 充电赋能 以学促行——2024年全区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业务培训班举办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0月20日至25日,全区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业务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举办。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安翱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全区重罪检察条线80余名业务骨干同堂参训。
重罪检察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本次培训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当前重罪检察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提升重罪检察人员办案能力水平,促进全区重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安翱在开班仪式中对做优新时代全区重罪检察工作和开展好培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明确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适应新时代重罪检察面临的新形势。要求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重罪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惩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期盼,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幸福安宁。二是切实转变理念,加强能力建设,努力做优新时代重罪检察工作。要求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高刑事证据审查质量,严格把握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正确处理“既不能脱离法律去办案,也不能机械地就案办案”“既要依法打击犯罪,又要注重人权保障”“既要注重相互配合,也要注重相互制约”三对关系,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注重学思践悟,聚焦笃行实干,持续提升履职办案能力。要求全体学员充分利用宝贵的培训机会,边学习、边领悟、边交流,争取做到学思相长、开拓视野、增长见识,在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方面获得双提升。
本次培训特别邀请最高法翁彤彦法官,国家检察官学院朱丽欣教授、缪树权教授,复旦大学法庭科学研究院黄平教授以及区内重罪检察业务骨干,聚焦重罪检察业务实际进行专题授课。课程涵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安全生产、毒品及死刑案件重点疑难问题,复杂死亡原因法医学鉴定,以及出庭公诉、刑事抗诉、核准追诉案件办案经验等,采取专题辅导、经验交流、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展开,深入研究探讨新时代促进重罪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
全体参训学员结合授课内容与工作实际,从不同维度分享学习感悟和工作思考。通过交流研讨,大家碰撞出思维火花,找准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进一步深化了对新时代重罪检察工作要义的理解和把握。学员们纷纷表示,本次培训课程安排周密,学习成效明显,授课内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操性,不但开阔了视野,更新了理念,更解决了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定要将培训转化为推动重罪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动力,努力为全区重罪检察工作更优发展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410/t20241028_670079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