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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急难愁盼 以高质效履职提升民生温度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年2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内蒙古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筑牢公共“安全网”

  @包头青检

  

  近日,包头市检察院、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与青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针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召开座谈会,并开展安全生产检察监督。

  

  

  

  

  

  

  座谈会上,消防部门代表介绍了消防救援大队的工作职能及工作流程;检察人员对公益诉讼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及消防安全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介绍。双方就如何贯彻落实“检消”工作协作机制进行深入探讨与交流。双方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和消防救援大队作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应当加强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筑消防安全保护屏障。

  

  

  

  

  

  

  座谈结束后,检察人员对青山区部分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检察监督。重点对电动车是否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有无乱停乱放电动车,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现象,电梯内是否装有“阻车器”等问题进行细致查看。经排查发现,某小区多户居民通过私拉电线将户内电源引至户外为电动车充电,“飞线”充电现象极易引发火灾,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青山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飞线”充电乱象的整改落实。

  

  合力整治医美乱象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随着医疗美容行业市场的兴盛,发展不规范问题日益显现,虚假宣传、非法行医、价格欺诈等问题尤为突出。近日,丰镇市检察院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中,相关部门执法人员重点针对医疗美容行业内违法医疗美容、非法制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无证行医、虚假宣传、非法行医、价格欺诈、无证经营、是否售卖假冒伪劣和过期产品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检察人员向经营者和从业者宣传了医疗美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从正规途径采购使用合格产品,明码标价,不得虚假、夸大宣传,不得超过营业许可范围开展业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部分医疗美容机构存在营业执照未公示、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产品过期及从事美容服务的员工未办理健康证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依法督促相关经营者进行整改。同时,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存在的行业乱象,检察人员依法拍照取证,在厘清各方监管职责后统一对线索进行研判,合力推动医疗美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以检之力 办利民之事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就业、食药、环保、生产生活安全是百姓格外关心的事情,老年人、农民工、妇女儿童是需要保护的重点人群。保障民生和保护特殊群体权益始终是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算细民生账,算好民心账的基础。

  “快两年了,终于把我们的工钱要回来了!”水暖工王某在拿到被拖欠已久的工钱后,再次和检察官们说起了讨薪的艰辛。2022年11月,王某等13人受雇于当地一家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为2栋商业楼安装水暖设施,3个月的施工期结束后,王某及其工友只拿到了部分工钱与欠条,之后多次催要无果。2024年1月,王某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为减轻农民工诉累,尽快兑现权益,东胜区检察院一方面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调取工资实际发放情况,进一步固定欠薪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另一方面通过释法说理,召开听证会等方式,促进用工单位与农民工达成和解,确认工资支付时限,最终帮王某等13人追回被拖欠的18.6万元工钱。

  

  

  

  

  

  

  “赔偿款已经拿到了,身体也慢慢恢复了!”刘大爷现年已经76岁,一直以务农为生,患有心脏病,其妻患有糖尿病,家庭生活拮据,一次交通事故更是使得原本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2023年3月,刘大爷骑着三轮车正常行驶在路上,却被郭某驾驶的汽车撞倒,造成多处骨折及闭合性颅脑损伤等严重伤害。住院治疗花费了1.68万元,但保险公司仅垫付5000元,高额的医疗费及不足额的赔付使得刘大爷一家焦心不已。办理此案的卢检察官将刘大爷的愁眉不展看在眼里、挂在心间。经审查,刘大爷的情况符合《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应对其依法支持起诉。“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东胜区检察院立即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并开通“绿色通道”,准予刘大爷缓交诉讼费,最终刘大爷获得5.8万元的赔偿金。该院并没有止步于此,而是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联合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职能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沟通协作,明晰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多元解纷流程,畅通“线索移送+研判会商+绿色通道+联合回访”工作渠道,建立“促进和解+支持起诉”同步进行办案模式,优化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再加一道“砝码”。

  

  综合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丰镇市检察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10/t20241029_67032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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