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秋收时节,警惕农机伤人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0月22日《检察日报》头版
“我们重新调整方案,明确了负责农机安全监管的股室,厘清了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农牧综合执法大队和行政审批部门的职责分工。”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检察院会同旗农牧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召开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推进会,相关行政机关代表说。
今年1月,土默特右旗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发现,农用无人机操作员在喷洒农药作业时,因操作不规范伤人的事故时有发生。土默特右旗是产粮大县,各类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普遍使用,如何避免类似事故?
检察官调取了辖区2019年以来的农机致伤、致残人员信息和办案数据,发现相关事故发生时间集中在每年8月至10月的秋收时节。于是,该院组织检察官开展实地走访,并会同农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召开座谈会,了解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常规农用无人机缺乏监管,且对辖区发生的农机事故未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今年6月,土默特右旗检察院撰写了涉辖区农机安全事故调研报告,并呈报当地党委。随后,当地党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领域加强农机安全监管。7月,该院依法向农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履行相关管理职责,构建农机安全监管责任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农牧部门牵头在辖区开展农机安全事故风险防范专项整治工作,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成立农机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全面堵塞农机安全监管漏洞。
“农机安全事关农民的生命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农机安全领域检察监督,有力维护了农业生产安全,增强了农民安全生产意识。”土默特右旗人大代表、包头市德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康乐军说。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10/t20241023_66954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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