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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严把“三关” 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经核查,该同志有问题线索正在办理,根据核查情况,建议暂缓使用……”

  近日,维西县纪委监委收到相关干部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在组织相关委室联合会审后,向县委组织部回复党风廉政意见。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关键环节。近年来,维西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紧盯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代表评先、评先评优等干部廉政情况严格审核,为党员干部精准“画像”,避免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

  严把“干部选拔、职级晋升”廉政审核关,让日常监督落到实处。“这是一份关于202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的征求意见函,现需征求几位同志的廉洁自律有关情况,请部门结合职能职责提出意见建议。”这是今年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收到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的第10份征求意见函。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相关工作人员本着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共迪庆州纪委迪庆州监委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指引》及《维西县纪委县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制作廉洁自律征求意见审核表,分送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应联系的纪检监察室,根据工作需要,征求干部监督室或案件审理室的相关意见。对被征求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回复意见,最终经各科(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后反馈给相关单位,确保党风廉政回复意见的精准性和规范性。

  严把“评优选先”质量关,确保评选公平、公正。“评优选先”是对品德端正、工作业绩突出、思想积极向上、综合业务能力较强党员干部的一种肯定方式,通过先进事迹和树立模范,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做事的积极性和竞争性。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收到的关于评优选先的征求意见函共计18份。

  “党风廉政意见复函为各部门选人用人提供了重要依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受理事项范围方面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上下功夫,积极主动与各科室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使回复工作更精准、更细化。”维西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何云江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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