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纪检监察就在身边 | 明确权责清单为基层减负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 宁夏纪委监委网     作者:佚名    

  在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相关部门曾将屠宰场检疫职责“下放”给圣灯山镇政府。“对职责范围外的工作,我们本就不熟悉情况,又要硬着头皮上,难免要走弯路,花费不少精力,还有做不好要担责的顾虑。”近日,圣灯山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敏坦言。

  “有的部门以‘顺便’之名,将本该由本级本部门承担的事项变相违规委托或下放给基层。一些事项看似很小,但如果放任其‘开口子’,基层难免会‘超载’。”巴南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耿瑛丽表示。

  今年以来,针对直接违规委托或下放给基层事权事项等情况总体减少,但出现的一些隐形变异、花样翻新问题,巴南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违规下放事权事项专项整治。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4个监督检查室带队下沉至全区23个镇街、4个联系片区,针对区级部门下放事权事项是否存在下放不匹配、“甩锅”基层,是否存在随意增加年度考核项目等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

  经走访基层干部群众和清理排查,很快发现巴南区林业局等5个区级部门疑似超规定范围向基层下放事权事项12项。巴南区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部门逐一作出说明,要求对确属违规下放的,立即开展整改,该取消的取消、该合并的合并,同步制定后续工作措施,对清理后不再下放的,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工作不脱钩、责任落到实处。

  以农村居民自用住房使用林地现场查验事项为例,监督检查中发现,因相关工作量大面广,巴南区林业局以人员力量不足为由,将此事项委托给各镇街,要求在查验农村居民自用住房其他事项时“顺便”查验林地使用情况。

  “我们镇的经发办一共4名人员,每次查验按规定需要2人参加,再加上要对查验的真实性负责,我们在现场时就要对相关情况逐一核实清楚,事后还要提交报告。做这项工作,并不是上级部门眼中的‘顺便而为’,而是相当耗费时间和精力。”巴南区石龙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干部刘劲松说。

  接到巴南区纪委监委督促整改的通知后,区林业局立行立改,加强教育提醒,明确该由本科室承担的工作坚决承担,决不违规向基层摊派工作。日前,在收到一品街道金田村某农户修建自用住房使用林地的申请后,区林业局安排资源管理审批科两名干部前往现场查验。目前,区林业局根据核查结果已向其下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将违规下放事权事项作为重点整治项目,巴南区纪委监委加大问题线索发现和查处力度。今年1至10月,查处相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件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11人。

  在强化震慑的同时,巴南区纪委监委还将收集掌握的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督促其科学建立并严格执行《镇街法定职责事项清单》和《镇街协同配合(“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前者明确了由镇街开展的188项事务,后者则针对同一事项的不同环节,分别明确哪些环节的事项由部门做,哪些环节的事项由基层做。未列入“两个清单”的事项,相关部门不得以“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评比等方式,把应由自身承担的工作责任和任务派交给镇街承担,推动实现“清单之外无其他工作责任”。

  谈及“两个清单”,刘敏印象深刻:“我们以清单为依据,将情况反映至相关部门。最终,相关部门收回了屠宰场检疫这个事项,明确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相关职责,并向辖区屠宰场派驻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屠宰检疫工作。”

  “‘两个清单’为基层支撑起‘保护罩’,让基层能挺直腰杆,拒绝不应当承担的事项,确保事权事项下放领域为基层减负的各项要求能够落地落实。”耿瑛丽说。

  据了解,巴南区纪委监委还协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司法局等部门,对“两个清单”执行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到位。

  不该由基层承担的事务少了,基层干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时间和劲头更足了。近段时间,刘劲松集中精力跟同事一起帮石龙镇老街的30多户居民解决房屋“两证”不齐问题,并协助镇里推动老街改造,翻新加固维修老旧楼房,惠及居民58户170余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于露)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yw/202411/t20241104_93963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