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淇县:督促整治有限空间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污水井、地窖、地下室、化粪池、管道……这些生活中常见的地点还有另一个“身份”——有限空间,如果相关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任务发包给不具备安全能力的人员,就有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中毒、窒息,盲目施救更会导致伤亡扩大。
“之前我们为图省事儿,风险告知管理随意性强、操作流程也不够规范。现在,我们知道了有限空间存在‘无限’危险,已按照要求把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今后,我们会把你们提示的有限空间‘保命守则’收好,为一线作业工人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10月30日,河南省淇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某化工企业检查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时,企业负责人说。
淇县应急管理局对有限空间安全隐患的常态化执法检查,源于淇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公益保护法律监督。
今年6月,淇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中发现,辖区个别企业在作业中存在未设置有效隔离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合理、应急设备配备不全、操作流程不规范等安全生产隐患,遂进行立案调查。
检察官调查发现,城管、住建等部门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上对其主管行业均有指导、监督、管理职责,存在多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方面问题。今年8月,淇县检察院依托“安澜公益之盾”护企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通过圆桌会议、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有效厘清各部门职责分工,最终确定由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整改,城市管理局负责沼气池压力管道有限空间等方面的监督整改,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类等方面有限空间监督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立即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动员辖区企业对照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通过发放提示清单、宣讲法律法规、开展安全培训等方式,向企业告知有限空间作业易引发的风险隐患,提醒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淇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
经过一个多月的安全排查和整治专项行动,淇县应急管理部门先后组织开展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知识培训10余次,开展安全应急设备使用等应急救援培训30余次,辖区130余家企业共更新安全警示标志500余处,重新安装隔离措施200余处,更新气体检测仪器、毒害气体报警仪器300余个。
今年10月初,淇县检察院与县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住建等部门建立“联动协作—线索研判—公益诉讼”事前预防型公共安全治理办案模式,健全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加强信息畅通共享,密切工作协同,汇聚协调治理合力,促进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常治长效。
淇县检察院还有针对性地聘请吸纳具有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的人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或加入专家咨询库和“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通过与辖内重点企业加强联系沟通,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助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截至目前,淇县检察院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宣传活动,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有效提升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我们会持续深化‘安澜公益之盾’护企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预防性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突出高质效办案,不断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能力,不断契合安全生产公益诉讼‘防未病’‘治未然’的制度要求。”淇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栋军说。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董晓峰 步丰雷)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0/t20241031_67056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河南林州:公益诉讼助力消防安全
- >>下一篇: 北京通州区:公益诉讼检察推动放射性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