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是危化品,岂能偷偷卖?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危化品管理漏洞全部堵上了,我们的安全感更强了!”近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检察官对一份有关危化品安全管理问题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时,发现相关问题均已得到有效整改。
这份检察建议源于该院今年初办理的一起危险作业案件。张某夫妇于2013年起经营一家油漆店,销售的油漆及漆用稀释剂属于危险化学品。2022年,店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但二人未再办理证件,而是把油漆等存放于民房偷偷出售。2023年11月,张某夫妇违规储存、经营危化品的行为被查获。案发后,张某夫妇配合调查,并及时对所有危化品进行处置。
该案被移送至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认为,二人的行为涉嫌危险作业罪,但考虑到二人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该院遂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随后,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将该案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3月20日,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行政机关据此责令张某夫妇限期进行改正,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张某夫妇无证经营危化品的行为是否是个例?辖区内危化品管理是否存在漏洞?对此,检察官结合该院近三年办理的涉危化品领域危险作业案件,通过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危化品安全管理状况展开调研。
6月18日,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路桥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部门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提出在危化品管理方面从源头防、系统防、法治防、机制防等四方面的解决方案。
据了解,该部门与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涉危化品案件的行刑双向衔接,加强危化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环节全链条安全监管,并部署开展辖区内重点危化品相关企业全覆盖检查和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已查处涉及危化品违法行为4起,并依法处以19万元罚款。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10/t20241030_16727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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