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纵横 > 正文

检察日报:牛肉干里吃出鸭肉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1月2日《检察日报》第2版

  

  

  “检察官,前段时间市场监管部门给我们普过法了,我们知道诚信守法经营多么重要了,这实际上也是对我们的保护。”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检察院检察官到辖区销售牛肉干的商铺进行“回头看”时,一名经营者说。

  

  今年2月,集宁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制售假牛肉干案件。师某等4人将价格相对便宜的鸭肉干进行二次包装后冒充牛肉干,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牟取暴利,销售金额达100余万元。

  审查起诉期间,该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发现,师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将相关线索移交给公益诉讼检察部门。

  5月,两部门联合成立办案组,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也同步立案,重点围绕案件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获利情况、涉案食品流入消费市场情况、非法生产销售链条、是否违法加入添加剂等公益损害事实开展调查。

  

  调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该案暴露出网络食品销售安全的线上线下监管联动不足,存在监管漏洞。对此,集宁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规范辖区内食品生产、销售行为,建立、完善网售食品的相关机制,从源头保障食品质量。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恶意混淆、以次充好及使用鸭肉、猪肉、鸡肉或其他肉类冒充牛肉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特色食品经营活动,同时与各监管部门建立有效合作机制,加强网络食品经营安全监管。

  集宁区检察院认为,师某等人通过各类电商平台,利用直播带货方式,向全国各地不特定消费者推销假冒牛肉干,销售范围广、数量大,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4人提起公诉,并对4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11/t20241104_671084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