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宣城:坚持标本兼治 发挥处分决定“警钟”效应

发布时间:2024-11-09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简某某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因违反党的工作纪律,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宣城市郎溪县钟桥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在某村党支部大会上当面宣读有关人员的党纪处分决定,并结合案情深入剖析违纪根源,同步对村干部和部分基层党员开展警示教育。这也是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的生动实践。

  “身边案”是最强的“清醒剂”。今年以来,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充分运用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活教材”,持续深化以案促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结合实际制定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凡处必宣”,强化责任落实,把处分决定从“告知通知书”变成“警示教育课”,不断增强执纪执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推动警示教育与监督、办案、治理协同联动,实现标本兼治的综合效果。

  同时,县级纪委监委坚持多部门协作,积极构建协同联动评查机制,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作为案件质量考核的重要标准,共同推动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明确由委案件审理室牵头,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共同参与,不定期对本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所送审案件开展质效评查,对发现处分决定宣布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规定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并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促,严防处分打白条、执行走过场。

  此外,为让纪律教育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激励干部从有错到有为,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积极开展受处分人员的暖心回访工作,采取面对面询问、集中座谈、书面访谈等多种形式,动态掌握受处分人员的工作表现、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及时化解受处分人员“心结”,帮助其卸下包袱,重拾干事创业信心,让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纪律处分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宣布处分决定与开展警示教育有机结合,持续发挥处分决定的‘警钟’效应,让‘纸上的教训’变为‘心里的敬畏’。同时,做实做细受处分人的回访教育,激励‘跌倒干部’重振信心、重拾干劲。”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2217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