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织密廉政风险防控网
发布时间:2024-11-09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今年7月,怒江州纪委监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全面排查自身岗位廉政风险点,细化防控措施、完善防控制度,全面提升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的能力。
此次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紧扣“人”这个关键点,采取自己查、他人提、相互找、集体定的方式,按照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日常监督、组织工作、综合管理、巡察工作等业务板块,从议事规则、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岗位职责、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集中排查梳理,列细列明风险表现形式。
在全员岗位自查的基础上,该州纪委监委依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大小、腐败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方面,确定“高、中、低”三个廉政风险等级,对审定后的廉政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在廉政风险排查过程中,该州纪委监委通过实地走访和微信、电话等方式指导工作开展。同时,不定期对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开展实地检查,对风险点自查不准、不全和表述不清晰、不具体、不准确的,要求反复查找,使风险查找的过程成为自我提醒、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经过3个月的排查,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累计查找出部门廉政风险点330个、个人廉政风险点885个,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553条。”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道。
廉政风险排查的出发点在“防”,落脚点也在“防”。对此,该州纪委监委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不断查找权力运行制约的“断点”和“盲区”,在排查的过程中同步制定出台制度3项、规范业务流程3项,确保权力运行风险点可查可控,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
近年来,怒江州纪委监委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以铁军锻造之法为抓手,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原则,紧盯“关键少数”,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压实“两个责任”,持续通过强化廉政档案动态管理、梳理廉政风险点、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等方式,把队伍建设抓得更紧更实、管得更严更好。
“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不断创新监督长效机制,加强动态掌控,构建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何娅芳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dangfengzhengfeng_1105/133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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