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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5人

发布时间:2024-11-09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张掖市高台县纪委监委把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宽严相济,实事求是,分类处置,力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5人。其中第一种形态101人,占61.2%;第二种形态49人,占29.7%;第三、第四种形态15人,占比9.1%。

  县纪委监委针对日常监督、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巡察反馈、上级部门通报、大数据筛查等发现的工作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管理监督松懈、以案促改不扎实等问题,及时向相关乡镇、部门单位发出通报,督促整改。

  县纪委监委突出抓早抓小,注重关口前移,强化关键节点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

  “我们充分发挥‘室组’联动监督作用,综合运用日常监督、集中整治、信访办理、线索处置等方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予以诫勉等方式‘咬耳朵’‘扯袖子’,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持续抓早抓小的同时,县纪委监委坚持分类施策,准确把握党纪、政务处分的匹配适用,统筹把握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分类处置和教育挽救党员干部。同时,通过乡案县审、交叉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定期分析评查“四种形态”运用情况,确保定性准确、量纪适当。

  此外,县纪委监委把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同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回访教育等工作结合起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实干者鼓劲。今年以来,暖心回访受处分人员36人,为受到失实举报的1名干部澄清正名。(供稿 张嵩山 编辑 毛玉煜)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62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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