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志强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11-1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志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11/t20241107_6712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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