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开展防止食品浪费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发布时间:2024-11-1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李旭芮)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周的“线上+线下反食品浪费”专项监督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重点对餐饮经营者是否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第三方外卖平台是否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在餐饮外卖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规格等信息开展监督。
针对发现的问题,塔城市检察院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对辖区内餐饮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浪费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加强对餐饮经营者、就餐人员关于反食品浪费的宣传教育,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坚决抵制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培育积极健康的节俭风尚。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责令问题餐厅及时整改,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培训服务人员要尽到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的提示义务。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塔城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及时开展了“回头看”工作,发现检察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该院将持续立足公益诉讼职责在反食品浪费领域的监督作用,推动反食品浪费法深入人心,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1/t20241108_6715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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