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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检察听证机制

发布时间:2024-11-1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立足民族区域实际扎实开展检察听证工作,需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创新意识——

  探索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检察听证机制

  

  张晓红

  □因地制宜开展好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听证工作是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从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固、保护生态安全等角度选树典型,打造一批服务保障大局、具有民族地域发展特点的检察听证案例,以具体实践丰富完善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听证实践。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改革任务。因地制宜开展好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听证工作是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实现。内蒙古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源地,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立足区位特点,以创新举措探索建立民族地区检察听证机制,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全面推进检察听证质效不断提升

  近年来,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的全力推动下,各级院检察听证工作持续全面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听证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听证案件类型不断拓展。近三年全区听证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检察听证工作的广度、力度不断提高。听证案件类型已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二是听证员库建设不断完善,听证员履职保障不断健全。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落实最高检建设听证员库的工作部署,盟市地区院已全部设立了听证员库,绝大多数基层院主动设立了听证员库。少数民族听证员占比34.63%。三是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听证工作亮点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例如,2023年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内蒙古两牧民因草场划界讼争多年,检察官实地走访,在争议草场主持听证,持续20余载、跨越两代人的纠纷终以现场打桩定界、双方握手言和了结,对矛盾化解成效给予充分肯定。鄂尔多斯市办理的案件入选最高检发布的第五批检察听证典型案例。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通过“四种语言+检察听证”工作模式(四种语言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蒙语、鄂温克语、达斡尔语为辅),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牧民的烦心事,办理的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民事检察监督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立足少数民族地区实际,整合创新检察听证机制

  当前,少数民族地区检察机关的检察听证工作在草原生态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解决草牧场争议等领域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在司法实践中,针对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听证工作特殊性的制度设计仍然很少,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机制运行实质化不到位、听证会参加人的匹配度不足、外部保障精细化不充分、效果评估实质化不足等等。

  检察听证是新时代检察机关主动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办案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高质效办案的重要举措。立足民族区域实际扎实开展检察听证工作,需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创新意识,从四个方面做好整合创新工作。

  检察听证制度整合创新。一是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听证工作协调发展,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两件大事。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多发的主要案件类型,结合聚焦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矿山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案件加大听证力度,打造一批紧贴民族地区特点的高质量检察听证案例。二是全流程细化优化听证程序,以更强宗旨意识确保听证实效。以需求为导向,针对性地制定邀请方案。积极推行双语听证引导机制,指派和邀请通晓双语的听证员参加听证会。探索建立听证员互联网阅卷制度。三是提升听证的公开程度。利用中国检察听证网、两微一端等媒介,使群众参与到公开听证中,在适时推进直播听证的基础上,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特点,开创蒙古包听证会、草地听证会、草原直通车听证会等多种听证方式。

  检察听证主体整合创新。一是完善听证员选任机制。针对林区、牧区、多民族聚居地区等区位特点,选取一些在当地有威望、了解地区文化生活习惯、善于做群众工作、熟练掌握本民族语言和通用语言的人员加入听证员队伍。二是提升听证员匹配度。对听证员熟悉的领域、专业知识能力、掌握语言文字情况等多维度信息进行采集,并实行数字化管理,在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采用大数据比对分析等方式精准匹配。三是建立蒙汉双语案件检察听证员库。建立全面统一的双语案件检察听证人才数据库,针对双语听证员开展民族政策、法律知识专题宣讲,提升双语听证员整体素质能力,建立一支能够用“群众听得懂的法言法语”参与双语听证案件的听证员队伍。

  检察听证外部保障整合创新。一是建立听证员业务素质提升机制。定期向听证员印发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指导作用。开展听证员、检察官同堂培训,提升听证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二是强化硬件保障、提升检察技术水平。强化听证室建设,推动检察办案与科技的深度融合,配齐配强听证硬件设施,为双语案件检察听证提供坚实的硬件保障。开发双语即时翻译软件,形成“检察+科技”的办案工作新模式,有效提升检察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三是加大听证工作宣传力度,探索“双语普法+听证”模式,提高公众知悉度。加强对检察听证工作的宣传,深入社区、农牧业一线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让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检察职能。形成“互联网+”普法新格局,建立蒙汉双语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推动听证公开和法律普及。

  检察听证评估激励机制整合创新。一是建立立体化听证案件评估机制。对听证案件从质量、效率、效果等方面综合设计合理的评价标准,多维度评估听证案件复杂程度、舆情风险程度、流程规范程度、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程度等具体情况,鼓励检察官多办案情疑难复杂案件。二是合理完善检察听证激励机制。根据民族地区实际,针对性开展典型案例评选、优秀听证案例讲评等活动,从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固、保护生态安全等角度选树典型,打造一批服务保障大局、具有民族地域发展特点的检察听证案例,以具体实践丰富完善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听证实践。

  (作者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官助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本文系2024年度最高检检察听证理论研究课题《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听证机制研究》的研究成果)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11/t20241104_6708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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