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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知识产权检察1个集体、2名个人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检等四部门通报表彰

发布时间:2024-11-10     来源: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对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的通报》,驻马店市遂平县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李新钢、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张晓贞获得表彰。

  

  驻马店市遂平县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驻马店市遂平县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工作,办理的买某等7人侵犯某知名饮料注册商标案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注重构建知识产权协调保护机制,与驻马店市其他区县检察院分别签署协作意见,相关经验先后被河南省检察院和最高检转发。

  

  李新钢,现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知识产权办案组暨“知航”团队负责人

  

  李新钢检察官带领“知航”团队深耕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办理的张某某等3人非法制售、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和林某某等2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分别入选河南省检察院2022年度和2023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建立知识产权权利人保护库,先后为权利人挽回损失1000余万元;建立知识产权权利人常态化联络机制,得到相关企业的一致好评。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河南省十佳公诉人、河南省优秀党员政法干警、河南省扫黄打非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3次,“知航”团队被评为郑州市检察机关“十佳检察文化品牌”。

  

  

  张晓贞,现任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

  

  张晓贞检察官兢兢业业坚守在知识产权检察办案一线,为加强知识产权联动保护,主动联合相关单位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助力形成《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平顶山市公安局、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刑事联动保护机制》。2023年办理的2起知识产权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检和河南省检察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1起知识产权案件被河南省“双打办”评为全省十大典型案例。先后获得河南省优秀办案检察官、平顶山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及嘉奖;湛河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院办公室被平顶山市委、市政府评为“2022年度平顶山市优秀政法单位”。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yw/jjfzjc/202411/t20241106_67129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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