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检察院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 助力高质效监督
发布时间:2024-11-10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坚持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不断优化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案模式、工作机制、案件管理,助力高质效监督。1件二审抗诉案获评全国优秀抗诉案件,1件追诉案件获评全省参考性案例,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组获评全省优秀办案团队。
探索重大监督事项集约化办案模式。该院组建重大监督事项办案组,集中受理、评估、办理重大监督事项。8名优秀员额检察官组建成员库,提供专业支持。创设《重大监督事项线索审查表》文书,明确审查报告内容范围,针对监督事项类型多样化、监督事项的违法标准不同的特点,探索差异化的证据规则。
完善重大监督事项工作机制。该院出台《刑事诉讼监督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规定(试行)》,明确8类55种重大监督事项,在线索受理、立案、决定等环节实施阶梯式证据标准,推动证据重大监督事项证据材料补充完善。
构建重大监督事项闭环监督流程。该院严格立卷归档,做到监督事项全程留痕、有迹可循。强化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案件评查,将办案数量、质量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通过信息共享、定期会议等方式,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推进构建新型侦查、刑事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11/t20241107_167496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宝应检察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见实效
- >>下一篇: 法治宣讲听得懂记得住 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开展“订单式”普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