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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政法工作条例】检护古树 有“榕”乃大

发布时间:2024-11-10     来源: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会昌县检察院践行“两山”理念,采取措施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该院干警深入乡村,对全县79棵一级、282棵二级、1774棵三级古树名木开展生态排查。

  排查中,该院干警发现某景区为营造夜景灯光效果,对两棵百年古榕树进行过度灯光装饰,且地面硬化较多,影响根系呼吸,古榕树均出现生长状况不佳问题。

  针对景区古榕树面临的问题,该院向有关单位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进行诉前磋商,督促其认真履职,消除古树安全风险。

  有关单位委托专业团队维护古榕树,对古榕树灯光进行减量安装,同时加装护树板和保护木栏,防止游客踩踏树池土壤,保护树木根部,保证土壤透气。

  该院还联合有关单位开展古树保护法治宣传周活动,对景区管理人员及游客发放宣传资料,强调保护古榕树的重要性,呼吁大家欣赏风景时,要重视对古树和其它绿植的保护。

  


原文链接:http://www.jx.jcy.gov.cn/jcdt/202411/t20241105_67117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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