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检“两院”开展常态化交流会商
发布时间:2024-11-10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化良性互动、凝聚法治合力,11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次工作交流会商会在广州召开,对第一次会商会确立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围绕强化行政争议联合调处等3项议题展开新一轮会商。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自去年首次会商会召开以来,“两院”签署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得到充分贯彻落实,规范卷宗调阅、防范惩治虚假诉讼、共享法官检察官培训师资等多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有力推动解决了长期影响、制约审判和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本次会商会上,双方围绕强化行政争议联合调处、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和权益保护、推进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等3项议题进行深入研究。
会议强调,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是全会部署的重要任务,也是政法机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两院”作为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主体,肩负着共同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所办理的案件、调处的纠纷,大多关涉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办理的效果好不好,直接影响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影响党的执政根基。要始终坚持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有机统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研究解决全省重大司法事项、司法需求、司法政策和重大疑难法律适用问题,树立、养成共同的执法司法理念,统一执法司法办案标准尺度,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同为奋力推动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本次会商达成的共识要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全省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上下一体推动落实。要将会商成果纳入督办事项,建立会商项目台账,明确目标任务清单和落实反馈机制,落实责任到人、项目到位,确保会商成果落地,推动“两院”会商机制行稳致远。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省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广东检察融媒体中心等。
省法院领导钟健平、林碧艳、张春和、李克俭,省检察院领导来向东、闫进宏、杨宇、李学磊,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tpjj/202411/t20241107_67153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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