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黑龙江孙吴:携手“益心为公”志愿者共护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24-11-12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追查“问题木耳”

  黑龙江孙吴:携手“益心为公”志愿者共护食品安全

  (记者戴佳 通讯员李钟韬 徐映辉)近日,黑龙江省孙吴县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与检察干警一同走进辖区某农贸市场,结合该院办理的“问题木耳”案,对经营商户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普法宣传,同时深入社区召开“我是买菜小能手”宣讲会,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检察官,我购买的干木耳有一种特别刺鼻的味道,我怀疑是食品添加剂超标导致的。”前不久,孙吴县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的举报线索。随即,该院开展立案调查,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调取了辖区全部商超、农贸市场等处的经营信息,实地走访20余家农产品经营场所,并从外观、气味、来源、新鲜程度等方面,对37家经营主体42种品类食用农产品选取样本,进行抽样检测。

  经检测发现,三家农产品店的干木耳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据了解,二氧化硫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被广泛用于果蔬干加工,在木耳加工过程中使用能达到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效果,在一定剂量范围内是安全的,但若被人过量、长期食用,可能引起咳嗽、咽喉肿痛及消化系统疾病等,甚至对人体肝脏、肾脏等器官造成潜在危害。

  接到权威部门检测报告后,该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问题木耳”进行溯源,并责令对其他可能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进行检查,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管部门对“问题木耳”进行二次检测,对涉事商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行政处罚,追踪进购来源,排查是否有同源木耳正在市场流通;对各类食用农产品抽检28批次,发现3个品种4批次产品不合格,并当即对涉及的两家市场主体进行立案调查。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1/t20241110_67169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