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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萍:柔肩担道义 芳华四十载

发布时间:2024-11-12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在常州,有一家全国检察机关首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法治文化工作室——纪萍工作室。纪萍是何许人也?她有过很多身份:检察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专栏作家、法治播音员……

  近日,“75+寻找老政法精神”主题活动寻访组来到常州,对话常州市法治宣讲团成员、常州市政法系统关工委秘书长、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纪萍。

  忠诚履职——

  身先士卒 勇于挑战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办案条件极其艰苦,纪萍经常顶寒风冒酷暑,步行下乡核实证据,带上几块烧饼赶火车、宿夜船,去外省艰难补证。为执行任务,外表柔弱的纪萍在死刑执行现场对罪犯验明正身,历练执法者的胆识。审讯室里,她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用铁的证据制服贩卖假农药坑害农民、拒不认罪的被告人,使其被绳之以法。

  随着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全国检察机关相继成立反贪污贿赂局,纪萍担任第一公诉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50多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1994年,为适应改革开放发展新形势,我国实行与国际接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

  1995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严厉打击破坏国家税收制度的犯罪活动。1996年初,纪萍以第一公诉人身份主办由省检察院、省纪委督办,震惊全国的亿元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走私案,第一时间发现赖昌星特大走私集团案犯罪线索,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第一被告人李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面对新型犯罪,纪萍边学边干,即使是发着高烧仍坚守岗位,撰写30余万字侦查提纲、证据材料,主笔上报中央的案件审查报告获得时任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亲笔签署意见。纪萍根据此案撰写的论文由《人民检察》《中国税务》刊发,为全国税务机关、司法机关及时提供借鉴。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修改,庭审制度由纠问式变为控辩式,公诉人在庭审中占据主导地位,由被动走程序转为主动出击,出庭公诉难度明显提高。面对重大挑战,担任起诉科副科长的纪萍率先试水,身先士卒,出庭公诉重大疑难案件,带领的“公诉七姐妹”在全省检察机关“百庭考核”中名列前茅,她本人获“省级优秀公诉人”,本地媒体专题报道了“公诉七姐妹”,这张照片展示在人民检察博物馆内,承载了我国法治改革的进程,记录了一代检察官的成长足迹。

  有错必纠——

  七名罪犯家属当面致谢

  2000年始,纪萍担任基层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兼举报中心主任。接待室里每天上演着人间悲喜剧,下班时纪萍的嗓子总是沙哑的。

  民生无小事,为尽快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纪萍带领控申干警奔波在社区街道、菜场村头。她发现,很多举报申诉线索不属于检察机关受理范畴,因职能部门推诿造成群众不断越级上访。对此,纪萍首创举报线索当面转交制度,努力打通各个职能部门,当着举报人、申诉人的面,电话移交给职能部门承办人,杜绝推诿敷衍,切实解决民生问题,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一天早上刚上班,纪萍接待了两名来访的中年妇女,一个说:“我丈夫判了十年六个月,她丈夫判了八年,全村抓了八个男人,七个判重刑,还有一个却没判一天刑,太不公平了,我们到市里、省里跑了半年多,推来推去,都不受理,说检察院管这事,我们就来了。”另一个抹着泪说:“当家的这一走,我们都成了活寡妇,公婆都病倒了,孩子闹着要爸爸,我俩是代表七名活寡妇出来跑申诉的。”

  纪萍浏览了申诉状,果断表态:“我们立即着手调查,检察院能不能受理,很快给你们答复。”当天,纪萍查阅案卷及司法解释直到后半夜。

  案发地是某山脚下的贫困村落,村民自制炸药开山炸石,搞副业奔小康。因职能部门监管失职,村民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八名壮劳力因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依法逮捕。由于专项行动打击面太广,最高法及时下发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因生产、生活所需,非法制造爆炸物,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可以免除处罚。显然,这七起案件属于“适用法律不当”的判决,应由原审法院直接受理改判。

  之后,纪萍冲破重重阻力,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终于经法院再审,七名服刑人员全部被改判免刑,回家过年,他们夫妇还一起送来印着“伸张正义为民申冤”的大红锦旗。20年后,七起改判的申诉案件被收录在江苏检察历史文化教育基地内,纪萍书写的案卷陈列在玻璃柜中,诉说着人民检察官坚持公平正义的决心。

  砥砺前行——

  愿当灵魂摆渡人

  担当落笔的责任

  在办案中,纪萍跟踪帮教了百余名失足青少年——为患重病的联系医院做手术,为无家可归的联系安排工作,与服刑少年犯信件来往直至其出狱,最长的跟踪帮教了12年。她把拯救迷失的灵魂作为检察官应有的担当,走进犯罪嫌疑人内心世界,探寻成长经历和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从写信到写下办案故事,希望给千万家庭敲起警钟。

  从2003年始,纪萍陆续在《民主与法制》《江苏法治报》《常州日报》等国家级、省市级媒体开设“女检察官手记”专栏,以真实案例为素材,发表案例故事620余期,约480万字;执笔改编50集电视栏目剧,在省市电视台播出。中国网、新浪网、正义网等新媒体连载《女检察官手记》,影响力辐射全国,荣获江苏省优秀新闻专栏、优秀法治专栏一等奖及最高检精神文明建设金鼎奖、“五个一工程”奖等30余项奖项,被国家图书馆收藏。

  从一名埋头办案的“法律工匠”,历练成为站在人性基点上剖析案件的专栏作家,纪萍努力践行一名检察官对法律的信仰和社会担当。在她退休前一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获江苏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称号。

  初心不改——

  肩负社会责任

  倾情青少年法治教育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纪萍就担任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批法治副校长。退休后,常州市检察院挂牌设立全国检察机关第一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法治文化工作室——“纪萍工作室”,目前她担任常州市法治宣讲团成员、常州市政法系统关工委秘书长、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职。

  她始终保持旺盛的学习力,退休后自学播音技巧,在喜马拉雅官方平台开讲“纪萍说案”专辑,已播讲百余集;今年又尝试制作青少年法治教育短视频,相关作品被中国关工委视频号、江苏少年网录用。她深入社区、民营企业,为家长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在中小学宣讲《珍惜同学友谊 远离学生欺凌》,她运用青少年喜爱的语言讲课,以案释法,播撒下信仰法治的火种。她常年跟踪帮教罪错青少年,走进看守所、监狱,用真情唤醒良知。

  当有人问起,为何她退休后还要如此辛苦、如此忙碌时,纪萍感慨说:“如果有一名青少年,因为读了我的案例故事,听了我的法治课,在他走向违法犯罪、走向悲剧的一瞬间,收回了脚步,我再辛苦,也值了!”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11/t20241111_16753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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