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促进 蓄势聚能 共谋检察侦查发展新方向——上海市、安徽省检察机关共赴我省交流考察检察侦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12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1月5日至8日,上海市、安徽省检察机关考察组一行23人到我省考察交流检察侦查工作。考察组先后到省检察院、沈阳市检察院、本溪市检察院就党建引领业务、机制理念建设、案件查办、机构设置、办案场所建设、大数据赋能检察侦查等工作进行走访调研,同时邀请大连、丹东、辽阳、铁岭检察侦查人才共同参与座谈交流活动。
考察组参观了辽宁检察侦查信息平台,深入了解辽宁检察侦查运用大数据开展涉案账户查询、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和智慧指居管控平台等工作情况。省检察院检察侦查部门向考察组介绍了辽宁检察侦查机制理念建设、“2·28”专案以及机动侦查权案件办理等方面工作经验,沈阳市检察院、本溪市检察院分别介绍了“2·25”专案、“4·06”专案等办案经验,大连、丹东、辽阳、铁岭等检察侦查办案人也结合自身办案实际,分别向考察组介绍了本地区办理的有影响力的检察侦查案件情况。考察组与座谈人员围绕检察侦查机构设置及办案场所建设、具体罪名的分析及法律法规适用解读,如何内外联动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考察组对辽宁检察机关有效聚焦“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稳中求进”要求,按照“三个善于”工作理念,主动融入“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推动检察侦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辽宁检察机关的经验分享表示由衷感谢。
双方一致表示,将以本次考察交流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强经验交流与办案协作配合,南北优势互补,共同致力打造沪、皖、辽检察侦查一体化办案模式,推动检察侦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411/t20241111_671827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检委会听庭评议
- >>下一篇: 揭晓!云南省第四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获奖名单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