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爱丨播撒法治种子 传递检察温度
发布时间:2024-11-12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内蒙古检察机关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织牢未成年人“防护网”,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长直播“带货”播撒法治种子
@鄂伦春检察
日前,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岱岷走进大杨树第二中学,以“检察长+法治副校长”的身份,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授课,并通过该校网络直播平台同步直播,此次直播覆盖了高一、高二年级的全部师生。
直播课上,李岱岷通过法治宣传片+互动+PPT讲解相结合的方式,向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人常见易发罪名、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防止性侵害等内容。通过一个个鲜活的典型案例,讲解了未成年人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什么是不良行为,青少年如何远离不良行为,教育同学们正确识别身边的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李岱岷在直播中强调,青少年要牢记违法犯罪害人又害己。要远离不良团伙,远离不良诱惑。同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勇于抵制不法侵害,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让法律成为青少年成长的坚强后盾。
守护成长之路共筑和谐校园
@霍林郭勒检察
近日,霍林郭勒市检察院检察人员走进实验小学开展法治宣讲,200余名师生参加。
检察人员以“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进行授课,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条款为切入点,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含义、表现形式等,并通过播放短片的形式讲授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后果以及产生校园欺凌的原因,重点围绕如何预防校园欺凌、遭遇校园欺凌后应该怎么做进行授课。在互动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参与、融学于趣,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并掌握了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少儿阶段是塑造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了解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至关重要,希望同学们从内心敬畏法律,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逐渐养成自觉遵法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送上“护苗法治礼包”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检察人员走进临河区第十中学,为同学们送上了一份极具意义的“法治大礼包”。
检察人员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设计了简洁、直观的学习内容,并通过图文并茂、互动问答的方式,向同学们介绍了涉及未成年人性侵害犯罪的法规,讲解了未成年人应该如何正确避免性侵害、远离性犯罪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性侵案例,现场分析了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较为普遍存在但羞于启齿的性知识盲点,教会同学们如何识别危险、远离危险,遇到危险如何保护自己、留存证据。
此外,检察人员还介绍了校园霸凌、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形式、危害,以及应对、防范违法犯罪的具体办法,并通过真实的案例讲解,帮助同学们充分认识遵守法律的重要性和违法犯罪的危害性。
综合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霍林郭勒市检察院、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11/t20241111_67187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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