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绥阳:靶向纠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虚报冒领等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19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张某某因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受到严肃处理。”近日,遵义市绥阳县纪委监委通报茅垭镇新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某在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剖析其违纪行为,警醒教育基层党员干部。
此前,绥阳县纪委监委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茅垭镇新乐村村级财务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某将部分村集体收入,以及通过虚报套取的财政资金进行账外管理,坐收坐支,造成不良影响。
今年以来,绥阳县纪委监委按照上级部署,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紧盯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虚报冒领、套取补助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以有力监督守好集体“钱袋子”。截至10月底,发现问题线索17件,立案19件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
坚持问题导向,绥阳县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认真梳理2022年以来查办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的典型案件,梳理汇总问题成因、表现形式、易发多发环节等关键信息,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关键环节,细化5个方面24项监督任务清单,确保监督靶向精准。
县纪委监委整合“室组地”监督力量,组建5个专项监督检查组,下沉各乡镇(街道)管辖村(居),通过座谈走访、数据比对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反馈、下发提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举一反三抓实问题整改。比如,监督发现枧坝镇黄鱼村7000余元集体资金长期存于村干部个人账户,检查组在现场反馈督促整改问题的同时,推动该村进一步细化完善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遵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411/t20241118_86093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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