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出台工作规程 压实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24-11-19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此轮巡察由第五、六、七、八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四个巡察组‘不驻组的副组长’,负责梳理汇总被巡党组织的日常监督检查、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情况,及时掌握巡察反馈的问题,提前研究监督整改的方向、内容及重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预先分析研判,督促被巡党组织及时做好反馈情况公开,抓好整改落实……”
近日,在五届东川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东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宣布了本轮巡察“不驻组”副组长授权任职决定及任务分工。
为确保巡视巡察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近期,东川区纪委监委出台《东川区纪委监委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规程(试行)》,督促被巡党组织开展长期整改、全面整改和系统整改,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开展本级巡察整改监督只是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内容之一,区纪委监委还对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涉及东川区反馈问题整改等方面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巡视巡察整改的监督重点为被巡党组织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建章立制三方面情况,重点监督整改责任单位是否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是否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标准、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是否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巡视巡察整改的“落脚点”,举一反三、深挖“病灶”、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同时,区纪委监委建立了“四督导”工作机制,由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在被巡党组织整改的前、中、后各阶段开展不打招呼、不设路线的调研式督导;针对被巡党组织整改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及整改进展缓慢的情况,适时采取“驻点式”督导;对于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充分运用“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回式督导,多层次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负责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中、后的跟进监督,开展会议督导,严格审核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跟进监督整改情况。用“全周期”理念实现“点”“面”结合的全过程监督,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
为推动整改见实效,区纪委监委还实行主体责任问题向党委(党组)反馈、监督责任问题向纪委监委反馈、行业监管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的“三反馈”工作机制,由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定期与整改责任单位党组织的“一把手”及分管领导进行沟通会商,定期就整改工作开展分析研判,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发现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存在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办理问题线索不及时、不认真、不精准等问题,及时进行反馈。针对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反馈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的问题,日常监督发现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履职不当等问题,及时督促被反馈行业主管部门按要求、按时限,对标对表真改实改。(张奥媛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unshixuncha_1107/133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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