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11-19 来源: 北京组工 作者:佚名
11月13日上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实施意见〉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北京市贯彻落实〈全国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的措施》《北京市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关于深化文化文物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城市更新项目土地价款核定缴纳的若干措施》。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尹力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委员会副主任殷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秀领,市政协主席魏小东出席。
会议指出,《分工方案》明确了实施主体和工作责任,各专项小组、各相关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尽快形成改革时间表、路线图,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更好发挥市委深改委直接抓重大改革的牵引作用,压实各级党组织对改革的领导责任,完善改革议题设置和重点改革方案生成机制,注重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改革举措含金量。把准改革的战略重点和优先方向,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加快落地,以重点突破引领改革纵深推进。优化改革推进落实机制,专项小组加强本领域内改革衔接配套,牵头单位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行动,鼓励基层探索创新。推动改革真正落地见效,加强改革督察,强化跟踪问效,使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公务员工作的重要论述,科学安排未来五年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布局任务,聚力打造堪当首都高质量发展重任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加强公务员队伍政治建设,深入贯彻“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进一步塑造首都公务员讲政治能扛活有情怀的鲜明特质。健全公务员队伍“选育管用”全链条制度机制,提升公务员考录工作质量,加大专业人才补充力度,做实做精培训工作。建好建强基层公务员队伍,推动政策、资源、力量向基层倾斜,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工作体系,激励公务员担当作为。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政法改革各方面工作,更好支撑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市委对全市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政法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统筹抓好各方面各环节改革,稳妥推进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改革,积极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标准化智能化建设等特色改革。推进首都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数字赋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的执法司法新模式。强化改革协同配合,推动改革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丰富首都政法改革实践。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作为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进一步深化文化文物单位改革,深入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丰富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加强供给能力建设。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开发兼具艺术性和实用性、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符合市场消费需求的文创产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提升文创产品开发水平。积极引入市场化机制,加大文博会展等活动的供给力度。积极稳妥开展激励试点,优先选择资源较为丰富、管理较为完备的市属文化文物单位进行试点,及时跟进改革落实情况,视情动态调整。抓好部门责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把关指导,行业管理部门抓好行业内部统筹。
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城市更新项目土地价款核定缴纳机制,充分激发多元主体的更新意愿,更好推动城市更新项目落地实施,优化城市空间和功能布局。分类制定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支持政策,分区域、分类别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计收规则。优先支持保障民生类和公益类城市更新,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危旧楼改建,改造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补足功能短板。坚持政府统筹、市场运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动老旧厂房、老旧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低效产业园区升级改造,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严格监督管理,落实好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各类管控要求。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关于促进本市老旧厂房更新利用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北京市种业振兴实施方案》《关于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北京市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企业特殊管理股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关于深化“热线+网格”为民服务模式提升首都城市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关于检察监督融入接诉即办改革 深化首都检察版“接诉即办”的工作方案》《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关于推进区委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的意见》等十三个专项督察报告。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s://www.bjdj.gov.cn/article/3000199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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