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郝钧藩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山西省忻州市委办公室原二级巡视员郝钧藩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郝钧藩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郝钧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11/t20241118_6736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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