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王天栋:等风来,不如追风去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从即日起,宁夏检察推出“榜样”栏目,报道全区检察机关受到表彰的检察人员先进事迹,鼓舞、激励广大检察人员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坚守公平正义,依法履职尽责,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和稳健的步伐,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王天栋
王天栋,男,中共党员,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二级检察官。
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个人、全区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能手,入选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石嘴山市委政策研究专家库,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评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三等奖2项,在《环境资源法论丛》《中国检察官》等期刊发表、申报省区级以上课题30余项。
座右铭:没有等出来的机遇,只有干出来的精彩。
王天栋同志从检9年来,先后在办公室、刑事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部门工作,他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始终将检察理论与检察实践紧密相连、同频共振,围绕检察工作热点问题、实务中存在的现实问题等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文章,积极发挥带头引领作用。
王天栋(一排左二)参加第二届全区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
工作中的王天栋始终保有一份善思善问的“钻劲”。担任石嘴山市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时,他在积极主动协助检察官办理各类案件中,养成了总结成效、梳理问题、寻找破解途径的好习惯。特别是他通过参与涉黑、重大职务犯罪等专案的办理,针对监检衔接问题,完成研究课题《职务犯罪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并在最高检理论研究所举办的研讨会中获得三等奖。
这份“钻劲”不仅让王天栋的检察理论研究能力得到提升,也为他干好业务工作提供了助力,很快他就成为了业务骨干,并被任命为部门副职,这也让他有很多机会将检察实践与检察理论相融合,进一步提升自己。在此期间,他主动担当作为,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带动全市条线工作取得较大进步,被最高检十厅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接待窗口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个人。
2021年,王天栋被派至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挂职。新平台为他带来新视野。很快,他结合检察工作经验,针对行刑衔接问题,完成研究课题《矿产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四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获三等奖,并入选最高检办公厅《领导参阅件》。他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撰写调研文章《认罪认罚案件被追诉人反悔上诉问题研究》;针对公益诉讼热点问题,撰写调研文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针对控告申诉检察业务工作实践,完成研究课题《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实务问题研究》,均在权威期刊刊发或在法治论坛中获奖。
王天栋围绕检察调研文章写作技巧作专题授课。
2023年,王天栋被任命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从一线检察官到院领导,他的角色发生了转变,但他对检察理论研究的热情并未改变。他主动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新路径,撰写的文章《检察官+村官“双助理”展现新“枫”貌》刊登在中国法学会机关刊《民主与法制周刊》,撰写修改的3篇案事例分别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优秀典型案事例。
他大力推进检察官+村官“双助理”矛盾纠纷化解联动工作,起草制定检调对接、深化“双助理”机制意见等文件,撰写的经验文章被《民主与法制周刊》等刊登。他秉持“小案精办、情系民生”的工作理念,在刘某某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案中,提出要充分发挥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作用,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及时向民政、妇联等部门移送社会救助线索,并跟进沟通协调,最终为刘某某一家三口办理了低保,每人每月享受690元的补贴,使得困难群众生活更有保障,以最优服务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唯有奋斗才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我将紧密结合检察理论与司法实践,持续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努力成为一名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有才能的人民检察官”,王天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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