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方向 提质效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一取消三不再”决策部署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作出调整优化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的重大决策,明确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内蒙古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学习领会,助推内蒙古检察高质效发展。
巴彦淖尔市检察院
近日,巴彦淖尔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通报今年1月—10月全市刑检各个条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深入分析。
会议强调,要正确看待数据、考核和管理,坚持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全面准确把握“一取消三不再”的主旨要义,继续坚持对案件事实、情节和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办案效果的全面审查,全面抓好捕诉质量,确保案件高质效办理。要充分发挥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功能,继续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继续把业务数据作为全面分析履职办案质效、找准影响检察工作症结、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弱项的重要抓手,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司法责任制。要利用好年内有效时间,继续提振精神,做好收官工作。对于刑事检察各项长期工作要做好构思规划,盯紧跟进,随时请示汇报;对于短期工作要总结经验、提炼做法,形成高质量的典型案例、调研论文。
敖汉旗检察院
近日,敖汉旗检察院召开全体检察人员大会,会议集中传达学习最高检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党组会、最高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和李永君检察长在呼和浩特市基层检察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专题学习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三个管理”精神,并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要更新思想理念。深刻认识和把握“一取消三不再”“三个管理”的内涵和要求,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注重培养复合型人才,完善人才培养布局,不断夯实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聚焦创新举措。深刻理解“一取消三不再”的含义,不是不要考核,对办案质效必要的、恰当的、合理的考核不但仍需保留,而且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防止出现管理空白、放任“躺平”。要加强办案人员自我管理、办案部门内部管理、案管部门专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制定管理主体、管理内容、管理措施清单,系统推进案件评查工作。要勇于探索。结合工作实际,破旧立新,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要努力把单一管理变成复合管理,把浅层管理转变为深层管理,把数据管理转变为质效管理。全体检察人员要从服务大局出发,为人民司法,探索出一条符合实际、具有敖汉检察特色的管理新路径。
锡林浩特市检察院
近日, 锡林浩特市检察院召开检委会会议,传达学习最高检关于“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相关会议精神和李永君检察长在呼和浩特市基层检察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要正确认识“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司法理念,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李永君检察长讲话精神。“一取消三不再”不是不要数据,而是要更加注重业务数据的宏观分析研判功能,也不是不抓管理,而是抓管理的责任更重、要求更高。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更加注重对重点案例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上来,更加注重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上来。
会议要求,院领导要带头研究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研究如何真正抓实抓好“三个管理”,积极探索、破旧立新;既要抓机制探索,又要抓好当前工作,完成好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防止问题反弹;全体检察人员要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综合巴彦淖尔市检察院、敖汉旗检察院、锡林浩特市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11/t20241118_67273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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