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十五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5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12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院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关部署要求,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力以赴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二是以上率下,压实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院党委领导、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单位(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体系。院党委书记坚持对巡视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三是系统推进,闭环落实。院党委研究制定《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聚焦反馈的10方面38个具体问题,梳理出137项整改举措,细化“四张清单”。建立“晾晒通报、跟踪督办、对账销号、长效管理”巡视整改工作四大机制,完善“报送-初审-核验-销号”工作程序,通过“每周晾晒、双周调度、月度上报”,强化整改全过程闭环管理。整改期间,召开研究巡视整改工作的党委会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8次、专题工作协调会4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大会1次。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已按进度要求整改到位。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1人,诫勉4人,教育提醒20人,建立完善制度28项。
一、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对我院“两大定位”“两大使命”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领会。以完善科研创新体系为关键,以优化科研环境为重点,以探索新范式新模式为方向,全力推动院“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15项重点工作,执行“两月一检查,半年一评估”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健全完善“压责任、抓落实、纠偏差、促发展”的闭环落实机制,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抓具体抓到位,在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农业高质量发展等找准位置、发挥作用。
(二)主动谋划,加强贯彻落实。立足国家、省战略需求,主动对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省联动项目,新增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项。扎实开展年度国家基金申报工作,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比增长94.6%,新增获批资助项目49项,立项数和资助经费创历史新高。聚焦我省“三农”重点工作,凝练农业农村发展学科领域研究目标、研究方向,向省委省政府提供咨政报告11件,完成社科成果奖类科技成果鉴定2项,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
(三)夯实根基,保障粮食安全。组织开展浙江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征集试点工作,部署实施“现代生物智能设计育种”等院重大科技任务攻关项目,总入库种质资源9700份。启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省联动项目“浙江丘陵盆地中低产耕地健康土壤培育与绿色生产关键技术与模式”、院重大科技任务攻关项目“滨海盐土改良与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召开全省冬闲田多熟高产高效种植模式现场观摩培训会,发布十大冬闲田高产高效种植模式。走访对接地方政府和种业龙头企业126家,签订院地战略合作协议3个。组织召开长江中下游(浙江)油菜新品种大会等会议4场,推介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近200项。打造“秸秆全域绿色高效消纳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等“多良”集成应用场景10个,高产杂交水稻示范方2个,3个籼粳杂交稻品种制种产量亩产超200公斤。持续推进新品种选育工作,育成通过国家、省审(鉴)定粮油新品种23个,自主培育的6个水稻品种入选2024年度浙江省主导品种行列,占水稻主导品种总数的21.4%。
(四)聚力攻关,加快装备研发。加大再生稻联合收割机、山地杨梅全产业链智能农机装备、贻贝自动包苗与船载式海上收获成套装备等省级研发项目实施力度,完成4台(套)样机研制,并开展实地测试与示范应用。加快样机试验熟化和推广应用,建立水稻全程智能化育秧系统方法,建成育秧中心1个,实现从流水线精密播种育秧流程的全程智能化示范应用;与企业合作研发掘耕机产品,现已累计销售340台。
二、关于“推进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制定院学科体系领域学科组制度,发布院第二轮学科建设两级学科体系架构,遴选产生28个学科领域100位学科组成员。出台加强农业攻关项目管理有关意见等,组建攻关项目管理专班,启动实施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9项。主动融入国家、省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积极培育农业科技战略力量,启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组织申报“浙江省畜禽生物育种全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重点实验室10个,其中4个入围建设名单。
(二)强化产业需求导向。围绕生产一线,开展需求推荐和项目实施,2023年度新增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48项,其中贴近一线需求的占比达67%。加快数字农业工厂学科建设,联合地方农业农村部门、相关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合作建设示范项目3个,“农创智谷”智慧无人农场入选农业农村部2023年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模式优秀项目推介名单。丰富“浙农田”管理模块,推进“浙农田”与“耕种一类事增值服务”贯通、“浙样施”与“浙农优品”集成,有力支撑全省耕地种植监测监管数字化改革。牵头制定省市农科院创新联盟章程,召开省域农业科技创新协作大会、合作机制创新研讨会等,成立丽水、衢州2家省市农科院联合实验室,达成合作意向5个。
(三)优化科研创新体系。新增农业微生物学科领域,调整原花卉育种力量,3个团队12人转向新建中药材学科领域。深化重大任务牵引的科研组织模式改革,制定院重大科技任务攻关项目管理办法,征集建议选题27项,部署实施“现代生物智能设计育种”等院重大科技任务攻关项目5项,组建科研团队开展联合攻关。制定《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建立考核问题限期整改、科研创新平台定期交流等机制。
(四)提升成果转化成效。健全科技成果全量汇交机制,完成与安心屋2.0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推动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院发明专利转化率提高了8%,动植物品种商业化转化率达74.4%。推进院技术转移中心实体化运行,走访涉农企业主体104家,征集科技需求200余项,组织专家开展科技服务274人次,开化、龙港共富产业研究院计划立项院地合作项目27项,总经费达1020万元。
三、关于在“坚持党管人才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人才强院战略部署。院党委专题学习全省“新春第一会”精神,开展院“三支队伍”建设调研,全力打造“336”工作格局。围绕高层次人才“引育留用”一体化推进,构建“1+N”人才工作体系,完善《关于深入推进人才强院战略的实施意见》,制定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青年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8项。召开院人才工作会议,谋划今后五年人才工作目标方向。
(二)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学科领域组人才发展规划、急需引进学科领域带头人目录等,实施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行动,加大学科带头人总体布局分析研判,提升学科体系建设成效。实施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行动,建立三级联动引才机制。迭代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遴选新一轮高层次人才。完善青年科技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加大培养使用力度,在第二轮学科建设两级学科体系架构中45周岁以下方向负责人占比达65%。建立人才引留“跟踪问效”机制,完善院领导联系人才制度,建立青年人才快速成长通道、项目专聘研究员制度、青年人才谈心谈话机制等,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三)健全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加大 “点对点”人才精准引进力度,强化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经费保障。实施青年人才“攀峰计划”,遴选青年科技骨干人才,给予稳定支持;实施高层次人才“造峰计划”,研究室主任平均年龄由原来45.3岁下降到42.1岁。
(四)优化人才评价体系。开展学科人才工作专题调研,探索符合农业科研规律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修订岗位设置和聘任办法、职称评审办法。坚持科研人才评价、岗位业绩评价一体衔接,着力构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构建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和奖励激励机制。完善科研业绩奖励制度,突出重大科研示范引领效应,首次开展2023年度院重大科研进展评选,集中发布重大科研进展8项并对团队予以奖励。
四、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召开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年度工作会议,层层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五张责任清单”情况、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及时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制定院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落实“三个责任制”工作责任清单,建立院党委从严治党季度分析会制度,结合内部巡察、综合督查对院属单位落实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情况进行监督。
(二)完善领导干部监督体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健全理论学习、谈心谈话、考核评价、工作推进、警示教育等机制,院领导对各单位(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谈心谈话40余次。出台院管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工作调动预报告办法,开展省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排查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制度宣贯,举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专题培训。建立中层领导人员兼职审批信息库,对兼职情况进行规范清理。组织召开全院性警示教育活动4次。
(三)强化纪委专责监督职责。建立“室所联动”纪检监督工作机制,采用“1+N”巡察模式,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开展科研项目(经费50万元以上)专项抽查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集中检查,对近三年43个基建项目完成审计检查、专项检查。举办纪检干部培训班、巡察工作培训会,组织实地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提升纪检干部和巡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院纪委季度分析会制度、纪检日常监督工作规范,细化基层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监督责任清单。
五、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防范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小微权力再梳理,明确《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和9方面33项“小微权力”清单。选聘院第一批廉洁监督员,对人员招录、职称评审、项目评审等开展监督,每季度征集廉洁监督员监督建议。组织基层党组织专题学习《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开展从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行动、会议费培训费专项检查等,举一反三研究制定会议费、培训费管理负面清单,建立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和纪检监督联动机制。
(二)提升权力运行监督质效。严肃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的问题,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修订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健全基建项目专项检查制度,完成18个应审未审项目的工程结算,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小微权力清单。开展科研试剂耗材出入库管理与登记情况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办法。调整院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院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制定院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方案,完成9家单位的现场抽评。针对性开展案例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加强科研学风作风建设。修订《院科研道德与诚信管理办法》,将科研道德与诚信、弘扬科学家精神等纳入院纪检干部、新进人员培训内容,定期开展政策宣贯、警示教育。建立科研诚信承诺书制度,院与28个学科领域签订承诺书,联合开展科研道德与学风建设政策宣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等。
六、关于“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责任担当。开好院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制定院解决历史遗留难题攻坚工作方案,全力推动有关历史遗留难题解决。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制度宣贯及“回头看”检查。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加强教育引导,以政治建设激发干部内生动力”,突出政治忠诚和党性教育;明确“突出担当作为,以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树立实干实绩鲜明导向,常态推动干部交流和能上能下,巡视以来共提任干部10人,交流7人。
(三)推动改革突破。面向科研范式变革推动有组织科研,深化学科体系改革,制定出台院学科体系领域学科组制度、院学科体系领域学科组议事工作导则等,公布第二轮学科建设两级学科体系架构,明确28个学科领域、139个研究方向。深化院属国有企业分类改革,聚焦明确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等,细化制定改革方案,有序推动15家未完成改制企业退出、注销等改革工作。
七、关于“干部队伍谋划不够长远”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干部管理制度。出台院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院干部发展规划(2024~2028年),在干部人才储备引进、成长路径、考核评价、激励关爱等多方面系统重塑。修订《院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加大年轻干部和专业型干部选拔使用力度,在巡视集中整改期间新提拔中层领导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人。出台《院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考核评价办法》,制定任期考核和换届工作方案,把选人用人正确导向贯穿换届全过程。
(二)加大干部培养交流力度。立足全院“一盘棋”,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构建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常态化培养使用机制,新选派15名干部到国家部委、省属部门、山区海岛县、对口帮扶结对村等挂职交流。在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有计划的开展干部交流工作,调整长期未进行任职交流的中层领导人员。
(三)加强职工日常管理。制定院《职工考勤与请假管理办法》,建立职工考勤常态化跟踪检查机制,开展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抽查,督促考勤制度执行不规范的单位及个人及时整改。
八、关于“辨识风险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调整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明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制定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等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召开院安全生产暨综合治理工作年度会议,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加强对实验室、基建项目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制定院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管理办法,完善杨渡科研基地安全基础设施。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台院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院党委每半年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各单位(部门)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制定院党委领导班子和成员落实“三个责任制”工作责任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责任制考评重要内容,组织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三)规范编外用工管理。修订院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开展临时用工专项整治,分批分类完成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用工整治清理工作。加强对各单位(部门)临时用工的日常监管,结合内部巡察、综合督查等持续做好临时用工规范管理的提醒监督。
九、关于“党建统领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2024年院直属机关党委工作要点,梳理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建立月度工作导引,下发任务提示单6份。完成数字党建系统整体架构搭建,新增“领导班子管理”“晾晒台”等应用场景,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推动党建与业务互融互促。制定院《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党建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在综合考核中的占比提高到20%,明确党建工作综合考评末三位的单位,取消综合考核评优资格。深化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和机关效能建设项目,形成调研成果22篇。深化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下基层宣讲、服务50余次。实施党建业务互融共促行动,打造“红耀作核·共富洞桥”“基地牵线,十所联十村”等具有农科特色的基层党组织助力共富典型。深化党建联建助力现代社区建设等工作任务,领办省直机关工委党建联建项目2个,签约“我为基层办实事”项目4个,技术支持2个。深化“党建领航 联学共建”活动,各研究所党组织积极结对村企党组织,助力解决176个发展问题,作为优秀典型案例推荐申报产业党建联建项目2个。
(三)提升基层党建规范水平。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治,加强对“三会一课”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组织生活会全程纪实表。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对新任党务干部进行系统性业务指导。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设置情况自查,保留质量营养所党总支设置,成立园艺所、植微所、蚕茶所3个研究所党总支。
十、关于“巡视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院党委书记牵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和“四张清单”,定期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层层传导整改责任和压力。建立五大专项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逐项整改销号。在院办公信息网设立整改专栏,加强进度晾晒和跟踪督办。将巡视整改和选人用人专项整改贯通起来,纳入综合督查重点内容,组建4个督查小组,按照巡视整改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核查。
(二)全面进行查漏补缺。加强问题梳理剖析,举一反三建立巡视整改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院党委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对上会议题严把入口关、严明审批程序,厘清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职责界限。完成新一届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严格落实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院党委专题听取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完成院门户中英文网站改版,建立网站运维、安全防护、内容更新等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开展检查。
下一步,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我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整改销号。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一刻不停歇的韧劲持续抓好后续整改,针对需要后续整改的事项,不断创造条件、聚焦难点、加快进度,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科学评估整改成果,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切实防止问题反弹。三是突出融合贯通,巩固提升整改成效。自觉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深入剖析巡视反馈问题产生根源,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构筑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的长效机制。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2024年院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贯通运用,与落实院2024年党政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三支队伍”建设、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现代农科强院,奋力书写“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农科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6415219;邮政信箱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10021;电子邮箱nkyjw@mail.zaas.ac.cn。
中共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411/t20241125_230605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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