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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关于十五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4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工商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2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工商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工商联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推动工商联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肃的政治态度,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坚定扛起政治责任。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及我省相关文件,专题研究部署,全力做到对标对表看齐。二是标本兼治,坚决落实整改任务。研究制定《中共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8方面24个问题,制定129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三是以上率下,全面凝聚整改合力。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主动认领责任。会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全面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牵头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带头组织推进。其他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折不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四是健全机制,有力推动整改工作。成立省工商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工作调度、跟踪督办、情况通报等制度,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节点化推进、责任制督办、销号式落实,确保问题全部、彻底整改到位。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4人,建立完善制度48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政治建会’重要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作用,制定印发《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

  (二)强化民营企业家思想政治引领。在全省工商联系统开展以“学思想、明方向、强信心、建新功”为主题的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开展全省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互学互促互进活动,召开全省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建设推进会,引领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发展信心。采用“企业家讲、讲给企业家听”等方式,开展各类主题宣讲活动310多场。印发《省工商联组织建设工作规划(2024—2027)》,推动打造高素质浙商队伍。优化完善新生代企业家人才库,入库人数达4500余名。举办“浙商青蓝接力工程”2024新生代企业家现代化能力提升计划(青蓝二期)、“青蓝接力”初创企业家培训班等培训,全省三级联动培训新生代企业家3600余人次。承办全国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高素质成长促进工作现场会。

  (三)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2021—2022年浙商助力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跟踪项目进展情况清单,加强已签约项目走访调研、跟踪服务,助力78个项目加速落地建设。组织开展浙江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举办2024浙江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暨浙商ESG研讨会,发布2023年浙江民营企业社会责任100家领先企业、浙江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优秀案例。联合开展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省级层面约70家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承办全国“万企兴万村”行动乡村振兴东中部片区座谈会,召开浙江省“万企兴万村”行动暨定向招工式“共富工坊”建设工作推进会、全省光彩共富工坊工作现场观摩会,认定第二批32个浙江省“万企兴万村”行动省级实验项目。联合举办2024年浙江省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嘉兴市“禾你在一起·百企万岗”专场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680余人次。

  二、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大力宣传贯彻中央“民营经济31条”、我省“民营经济32条”。在官网、官微开设专栏,策划推出专题报道,发出浙商好声音。联合举办“政务公开在浙里‘32条’进民企”活动,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度。开展浙江“民营经济32条”落实情况调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形成分析报告。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工作、“万家民企评银行”活动,发布评价结论。深化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省市县三级联动走访企业2147家、商会441家,积极宣传政策措施。举办亲清直通·知识产权兴企等恳谈活动,开展“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浙江上榜企业高管现代化能力提升等培训活动,举办“科创未来”“浙商数字行”系列活动,强化政策宣贯。联合发布百名科技型企业家选树计划,完成首批10名科技型企业家、10名最具创新力青年科技型企业家选育。高质量筹备第七届世界浙商大会暨高水平企业家队伍建设推进会。

  (二)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2024年一季度,组织约1.5万余人次律师赴1000余家商(协)会、3.3万余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联合推进“千所联千会”工作,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的工商联与司法行政或律师协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1000余家律师事务所与2000余家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创建驻省外为企服务警务联络站,在22个重点省份建立联络站55家。落实涉民营企业维权案件沟通机制,商请有关单位帮助协调民营企业反映情况3起。印发《浙江省商会商事调解工作办法(试行)》,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商事调解。印发《浙商维权服务中心工作规则(试行)》,推动浙商维权服务中心运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加强民营企业诚信合规教育。召开2024年省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全省清廉民企建设工作任务。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廉洁合规建设指引编制工作,强化清廉民营企业建设正向激励和典型带动,常态化推进企业合规建设。拓展民营企业廉洁合规教育新方式,举办4期民营企业合规大讲堂活动,打造4家民营企业法治教育基地。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还不够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六个纳入”要求。印发《浙江省工商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六个纳入”等工作要求。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纳入省工商联全面从严治党(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作为省工商联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查摆和述职报告内容。成立省工商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重点领域涉企网络舆情防范和处置。

  (二)推进舆论阵地建设。立足民营经济人士群体,推出“两会时间”“政策速递”“向新而行”“青蓝接力”“民企风采”“浙商好故事”等系列报道,“浙商之家”公众号阅读兴趣触发率明显提升。抓好《省工商联新闻宣传工作制度》落实,制定浙商融媒体中心工作机制,提升浙商融媒体中心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强化涉企舆论舆情防控。修订完善省工商联论坛活动报批备案工作管理制度,开展论坛活动清理规范工作。开展民营经济人士思想状况调研,针对性提出工作举措。印发《浙江省工商联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处置工作办法》,强化联动协作,合力协调处置涉企舆情。举行“亲清·护企”工作座谈会和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和工商联干部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四、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成效还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推进数字化集成改革。推进“浙商在线”数字化应用建设,完成全国580万浙商企业数据入库工作。制定印发《“浙商在线”应用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上线“省外浙商数据更新”模块,建立完善“浙商在线”应用数据库更新机制,进一步打通与全国工商联数据共享通道。

  (二)完善推动民营企业家执常委履职机制。开展2023年度省工商联企业家执委履职情况评价工作,从五个维度对308名企业家执委开展项目化评价。印发新修订的《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企业家委员履职评价办法(2024年修订版)》,激励企业家执委履职担当。

  (三)深化所属商会改革发展。开展省工商联机关党支部与所属商会党建联建,进一步强化商会党组织政治功能。切实履行对所属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所属商会选优配强商会领导班子。举办省工商联所属商会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骨干培训班,推动提升所属商会党建工作水平。将商会改革发展纳入省工商联对市级工商联工作评价,印发《浙江省工商联所属商会2024年度工作评价认定方案》,更好发挥评价导向作用。推荐10名所属商会、省级浙江商会负责人列席2024年省两会,积极建言献策。开展“之江同心·浙商同行”系列活动,推动省级浙江商会互访,增进交流合作。建立省工商联会领导联系省级浙江商会工作制度,开展省级浙江商会走访调研活动,加强对省级浙江商会的工作联系和指导、服务。

  五、关于“激励担当作为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杭州钱江业余学校改革和闲置资产性资源处置有关工作。调整杭州钱江业余学校管理权限,暂停学校各类办学活动,调整学校领导班子、校管会,变更学校法人代表,研究制定学校改革具体方案,推动学校职能转型。推进原商会大厦滨江地块退地工作,推动浙江商会大厦有效利用。

  (二)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召开全省工商联系统机关党建和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座谈交流会,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浙江省亲清政商交往若干行为指引(试行)》,交流学习体会。召开省工商联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推进会、机关警示教育大会,印发省工商联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修订完善《浙江省工商联践行亲清政商关系正面清单、负面清单》,进一步提升可操作性。建立11个县(市、区)政商交往观测点,明确25项政商交往观测内容,组建全省政商交往观察员队伍,开展常态化观测。探索开展亲清政商关系乡镇(街道)建设工作,推进亲清政商关系乡镇(街道)建设提质扩面。

  (三)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印发《浙江省工商联干部轮岗交流办法》,建立省工商联机关干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动态台账,开展干部轮岗交流,进一步优化各部门人员结构。实施干部工作实绩全员季度晾晒,每季度集中晾晒机关干部工作情况。制定印发《省工商联机关各部门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省工商联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营造“职能处室主动开展监督、全体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常态化开展“双建双联”活动,推动机关党员干部深入一线服务基层商会和民营企业,形成《省工商联“走进企业、走进企业家心里”调研报告》。坚持集中性教育与常态化教育相结合,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定勤廉并重追求。

  六、关于“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压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落实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召开省工商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组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集中学习研讨。把清廉机关建设纳入2024年省工商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七方面工作举措。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进一步强化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召开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领导干部“近亲属经商办企业”利益冲突风险排查,形成专题分析报告,研究提出预防建议措施和工作要求。

  (二)认真落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召开机关个人事项申报工作部署暨培训宣讲会,开展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专项辅导,对填报对象严格开展随机抽查。常态化开展“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纠治“四风”等内容开展学习,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召开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依次听取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半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三)防范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廉政风险。规范开展2024年宣传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工作。修订《浙江省工商联内部控制制度(试行)》,对采购程序作出进一步规范。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范,强化机关纪委专项监督,针对排查出43个廉政风险点逐一提出防范举措。

  (四)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召开机关纪委工作会议,专题学习党内法规和纪检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提升机关纪委履职能力。强化日常监督,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主动开展专项监督70次,提出监督意见11条,推动完善相关制度11项。召开机关职务提拔和轮岗交流同志集体谈话会,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并讲话。机关党委书记对新提任处长、副处长的4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机关纪委书记对新入职的2名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听取机关各部门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报告,形成2024年上半年省工商联党组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自评报告。

  七、关于“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以党的建设凝心聚力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年初指导督促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委、浙商总会党委制定印发本年度工作要点,年中专题听取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委和浙商总会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印发《2024年省工商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5方面20项重点工作,推动机关党的各项建设落到实处。召开省工商联社会组织党委会议,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联合制定印发有关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召开省工商联所属商会党员大会暨省工商联社会组织党委换届会议,省工商联社会组织党委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浙商总会党委建设,调整浙商总会党委为功能型党组织,指导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党建联建制度,开展走亲连心活动29次。

  (二)抓好商会党建工作。开展所属商会党组织党务工作情况摸排,所属商会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均为党员。印发《2024年省工商联社会组织党委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4方面11项重点工作。召开省工商联所属商会党员大会、社会组织党委(扩大)会议,开展3个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示范点培育,举办所属商会党组织观摩交流活动、所属商会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骨干培训班,评选表彰所属商会“两优一先”,指导所属商会把“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写入章程。按照“应建尽建”原则,推进在具备条件的商会建立党组织或设立功能型党组织,进一步提升省工商联所属商会党的组织覆盖率。

  (三)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检查,通报检查结果,相关党支部全部完成11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督促机关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钱江业余学校负责人参加办公室(人事部)支部组织生活。

  八、关于“上次巡视整改工作存在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锲而不舍抓长效整改。修订完善《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将企业家执委、常委出席省工商联执委会议和常委会议情况作为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锲而不舍抓深化落实。组织20名民营企业家参加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开展省工商联企业家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调研课题申报工作,共11位省工商联(省商会)主席(会长)、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参与。就4项省级部门征求省工商联意见的涉企非涉密政策文件,分别征求相关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意见。印发《省工商联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发挥主体作用参与重点工作制度(试行)》,35名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参与12项省工商联重点工作,参与情况纳入履职评价。广泛搭建各类平台载体,省工商联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积极参与“889”年度重点工作20余项。

  下一步,省工商联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建设政治过硬的工商联机关。强化政治机关首位意识和根本属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团结引导全省工商联系统干部和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旗帜鲜明讲政治,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效。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坚定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抓好整改任务长效落实,持续跟踪问效,巩固工作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坚持从严从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健全“一个党组、三个党委”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深化“双建双联”活动,推进新时代机关效能建设,落实《浙江省亲清政商交往若干行为指引(试行)》和《浙江省工商联践行亲清政商关系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四是做好成果转化,不断开创工商联工作新局面。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成立7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给祖籍宁波的香港企业家重要回信等结合起来,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打造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7051527;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邮政编码310000);电子邮箱zjfic@zjfic.org.cn。

  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2024年1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411/t20241125_230604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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