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发布时间:2024-11-27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以法治力量守护徽风皖韵
安徽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隆阜老街最近焕了新颜。与皖南古民居格格不入的违法建筑被拆了,戴震藏书楼等文保单位得到了妥善维护,隆阜抬阁、徽墨制作等非遗传统技艺也以文创体验的方式向游客亮相。
隆阜老街历史风貌的保护修复得益于检察机关的刚性监督。自去年11月起,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聚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保护问题,联合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一年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通过分层监督、一体履职,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11件,制发检察建议284件,提起诉讼14件,以法治力量守护徽风皖韵。
精准发力
据了解,安徽省现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82个,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42个,有历史文化街区37片、历史建筑6275处。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人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也是发展文化旅游、创意产业的优势资源。检察公益诉讼以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为切口,积极与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全方位筑牢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屏障,让历史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用起来。”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说。
专项监督活动中,检察机关的监督重点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破坏历史城区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的行为;在历史城区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开展破坏性生产、开发活动,修建危险设施的行为;在历史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建筑超出保护规划确定的建筑高度要求的行为;未经批准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聚焦这些监督重点,安徽检察机关精准发力,通过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磋商、提起诉讼等多元手段,灵活运用“调研报告+检察建议”、一体化履职、分层分级监督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造成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侵害的行政违法行为,促进负有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督促相关主体挖掘、盘活文物和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
专案引领
徽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和优秀乡土文化的金名片。
考虑到徽文化保护涉及职能部门多、衔接不畅,存在“九龙治水”等问题,2023年12月,安徽省检察院通过“以事立案”方式将“徽文化文物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作为省检察院自办案件办理,并部署黄山、宣城、池州三市成立办案分组,加大对文物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共摸排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案件线索127条,立案115件,制发检察建议98件。
屯溪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隆阜老街存在违法搭建、展示不足等问题,将其纳入“徽文化”保护专案,省市区三级院组建联合办案团队开展调查,一体化推进案件办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街区历史风貌保护修复与提升,推动街区历史文化展示并合理融入文旅开发。
专项监督活动中,针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保护,安徽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22条,助力解决城乡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不到位、文物活化利用不足等78个问题,推动了一批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在“活下来”的同时“火起来”。针对非遗保护与传承,黄山、阜阳、合肥等地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17件,其中,黄山市检察机关共走访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00余处,针对重点非遗项目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缺乏传承、扶持与保护等问题开展精准监督,助推徽州目连戏、汪满田鱼灯等一批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
府检联动
形成于明清时期的和县篾匠街,因篾匠、木匠、扳匠等手工艺人聚集而得名。街区建筑格局、传统工艺、历史风貌保留至今,但街区内私搭乱建现象普遍,历史建筑年久失修,存在住房和消防安全、人居环境卫生等系列问题。
今年4月,和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针对这些问题,牵头组织县住建、文旅、自规、城管等部门召开圆桌会议,推动建立公益保护共同体,在系统治理基础上,筹措专项资金打造特色文化街区,实现历史文化遗产整体保护、利用和传承目标。
“我们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协调联动,依托‘府检联动’机制,着眼区域治理与整体保护,建立健全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等工作机制,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安徽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徐芳说。专项监督活动中,检察机关与住建、文旅等行政机关共开展磋商座谈277次、联合摸排线索78次,95%的问题在审前程序得到解决。
检察机关还注重延伸工作触角,将个案办理与社会治理相结合。旌德县人民检察院等在中国传统村落设立“古村落保护联络站”“古村落保护示范基地”,长效守护古徽州“诗意乡愁”。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向黄山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制定〈黄山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条例〉的立法建议》,被纳入2024年度市人大立法计划。
“在全省检察机关的支持下,我们强化‘府检联动’效应,发挥行政监管和法律监管的叠加作用,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破坏历史文化保护问题的发生,推进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安徽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汪恭文说。
(记者李光明 范天娇)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11/t20241126_6743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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