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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荣昌:体系化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

发布时间:2024-11-27     来源: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我错了!我现在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一切都来不及了……”听着小明的忏悔,孩子们陷入沉思。近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的重庆市首个未成年人沉浸式犯罪预防体验中心迎来第76批体验者——永荣中学的50名同学。在检察官带领下,他们沉浸式体验小明从开始逃课、进入娱乐场所、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到一步步出现吸毒、结伙滋事等严重不良行为,最后走上犯罪道路,接受法律审判,直至被送进监狱悔不当初的过程,同学们的内心受到极大震撼。

  该体验中心是荣昌区人民检察院体系化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的缩影。“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启动以来,荣昌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对近年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逐案梳理、统计分析,发现在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尚存在薄弱环节。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普遍存在法治观念淡薄、法律认知模糊等问题,是导致他们误入歧途的主要因素。”荣昌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刘芳介绍。

  为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荣昌区人民检察院聚焦犯罪预防,以专业化办案为基础,用真实案例打造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新样板,弥补传统教育的不足。

  今年3月,荣昌区人民检察院建成重庆市首个未成年人沉浸式犯罪预防体验中心。该中心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线,用“小明”串联真实案例改编的故事,针对10至16岁易出现行为偏差的未成年人,搭建学校、KTV、网吧、宾馆、烧烤店、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狱等9个教育场景,通过场景的无缝串联,借助现代科技,让未成年人在实景体验中强化认知,在角色扮演中反思,增强规则和法治意识。数据显示,中心运行以来,与荣昌区教委、区妇联、团区委等部门合作,已组织辖区及川渝其他地区3600余名学生参观体验。

  不仅孩子们是关注的重点,骨干教师的培养同样关键。荣昌区检察院推进司法与学校保护融合,会同区教委率先出台联合培养中小学青春期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工作办法和机制。加强选拔培养,统一设置课时、整合课程资源、定期研讨交流,推动中小学常态化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构筑“防火墙”。

  


原文链接:http://www.cq.jcy.gov.cn/jcdt/202411/t20241126_67384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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